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口支援高校申请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单独招生指标办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4 号)文件精神,促进西部高校的办学水平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的提高,提高西部地区高校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决定面向我校对口支援的西部地区高校定向招收部分骨干教师攻读硕士学位。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承担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的高校之一,目前对口支援高校为重庆医科大学和石河子大学。我校将根据受援高校需求情况,为其培养定向专项人才,每年的招生任务由教育部下达。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统一录取”的措施执行。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我校对口支援的重庆医科大学和石河子大学的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
四、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 必须是我校对口支援高校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
3.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达到本科同等学力的往届毕业生。
4. 同意按《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要求,毕业后回到原单位工作。
5. 身体状况符合全国研究生入学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与考试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
六、录取
定向招生指标专项专用,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招网公示。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考生必须与本人所在高校和培养高校签订《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就业
毕业后全部回定向高校工作。
原标题:2019年华中科技大学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