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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侨大学关于符合硕士招生考试加分政策考生加分申请的通知

  2019年02月28日17:00  华侨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第五十九条规定: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

凡是有符合以上加分政策项目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请于3月13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将申请表( 2019年华侨大学关于符合硕士招生考试加分政策考生加分申请的通知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考生申请表.xls)、身份证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件标题为“姓名+专业+初试总分加分”,联系电话:0595-22692540,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资格。

 

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原标题:2019年华侨大学关于符合硕士招生考试加分政策考生加分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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