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项目
等级或荣誉
分值
备注
1.照顾政策赋分
烈士子女
20分
1.出具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同一类别如有多个加分项目,只取高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3.考生有不同类别多项加分,高加分到20分;
4.技能竞赛获奖证书要与所报专业大类一致
5.在考生总成绩基础上赋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1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
2.专业技能赋分
获得报考专业技能资格证书
初级
5分
中级
高级
报护理、助产专业获得护士资格证书
3技能竞赛获奖赋分
参加市级技能竞赛
一等奖
12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4分
参加省级技能竞赛
15分
参加国家级技能竞赛
4.荣誉证书赋分
获得市级荣誉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获得省级荣誉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