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9年第二次单独招生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的原则,通过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较高的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优秀人才,为建设法治湖南、平安湖南服务。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以李梓楠院长为组长、罗旭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1、招生录取组:招就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考生成绩汇总、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工作。
2、考务组:教务处牵头,负责文化考试命题、制卷、保密,编排、布置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文化测试成绩,负责面试题目设计制作、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组织面试。
3、后勤保障组:院办牵头,后勤处、团委参与,负责单招期间接待服务事宜、考试期间广播宣传考生来校期间的饮食、茶水安排和考试期间以及网招录取期间的水电供应等工作。
4、收费组:计财处牵头,负责所有考生考试费、录取考生学费收取工作。
5、纪检监督组: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6、安全保卫组:保卫处牵头,学生处参与,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录取期间的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等工作和统招录取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招生对象
1、第二次单招的对象为参加我省2019年高考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和已参加高职扩招高考补报名的考生(含中职、技工学校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次单招。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9年第二次单独招生共设置3个专业,招生计划100名。
专业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元/年) |
经济信息管理 |
文理、对口 |
40 |
三年 |
3500 |
公共事务管理 |
文理、对口 |
30 |
三年 |
3500 |
社会工作 |
文理、对口 |
30 |
三年 |
3500 |
五、报名办法
1.考生在8月26日零时-8月28日23:59登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2.缴费和准考证打印: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经物价局核准,考生需在8月30日之前通过我院微信公众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人,自助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院招生网)
六、考试办法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分文化考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学院制定考试的内容、形式、测试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采取文化考试+面试的模式,普高生(含往届生)和中职生(含往届生和社会考生)总分500分,体育特长生总分为600分。
(1)文化考试采用一套试卷,分值300分。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基础知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2)面试:分值2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对学生的专业兴趣、专业取向、个人爱好、文体特长、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学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依据国家高中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面试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职业认知、职业潜能等基本素质。
2.考试时间:2019年9月1日(周日)。
(1)文化考试:9月1日8:30---11:30。
(2)面 试:9月1日13:30---17:00。
3.考试地点: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崇学楼(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
4.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单招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学院参加考试,逾期将取消考试资格。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考试和面试总成绩,按志愿顺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1.录取办法:(1)根据普高生(含往届生)、中职生(含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考生志愿顺序,依照考生文化考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同比例(招生计划÷参考人数×该类别参考人数)分类录取,录满为止。(2)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3)学院优先录取报考我院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二志愿考生。
2.录取程序: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9月3日-9月10日在我院招生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相关事宜
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9年9月入学。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考生被我院单招专业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学校,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我院2019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 邮编:410131
咨询电话:0731-82693111(肖老师)、82693036(曾老师)
监督电话:0731-82693042 学院网址:www.***
招生网址:http://www.***/zsb/ 96
十一、本方案由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9年8月25日
原标题:2019年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二次单独招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