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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南师范大学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澳门学生的招生办法

  2019年05月07日14:25  华南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华南师范大学2019 年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澳门学生的招生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 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1996 年进入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5 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2017 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学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和佛山南海3 个校区,

占地面积3025 亩,校舍面积151 万平方米,图书392 万册。学校物理学列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有教育技

术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光学、体育人文社会学(重点培育)4个国家重点学科,9 个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3 个广东省重点学科(含6 个攀峰重点学科,14 个优势重点学科和3

个特色重点学科,共19 个一级重点学科和4 个二级重点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心理学、体育学、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4 个学科进入A 类学科,其中心理学获评A+学科;化学、数学、工程学、植物与动物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6 个学科进入ESI 全球前1%。学校拥有87 个本科专业,33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9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 个博士后流动站。学科布局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 个门类。

 

 

为保证2019 年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录取澳门学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资格

持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并参加2019 年澳门“四校联考”且中

文科目(正卷)、数学科目(正卷)、英语科目成绩均达到600 分

(含)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 年我校计划采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澳门学生5 名。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专业目录。录取时,学校将视各专业的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专业目录

 

 

专业类

 

招生专业名称

主要授课语言

额外科目要求

 

入学面试

 

 

 

理科

化学(师范)

汉语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汉语

生物科学(师范)

汉语

生物工程

汉语

心理学(师范)

汉语

应用心理学

汉语

地理科学(师范)

汉语

 

 

专业类

 

招生专业名称

主要授课语言

额外科目要求

 

入学面试

 

小学教育(师范)

汉语

传播学

汉语

社会工作

汉语

公共事业管理

汉语

行政管理

汉语

 

 

 

 

文科

学前教育(师范)

汉语

汉语言文学(师范)

汉语

历史学(师范)

汉语

地理科学(师范)

汉语

传播学

汉语

社会工作

汉语

公共事业管理

汉语

行政管理

汉语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 年6 月5 日

报名方式:邮寄以下申请材料到我校招生考试处(在申请截止日前寄出)。

1. 填写完整的《华南师范大学2019 年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入学申请表》(附件);

 

 

2. 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影印本;

3. 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影印本;

4. 澳门“四校联考”成绩通知单影印本;

5. “澳门四高校联合入学考试(语言科及数学科)”声明书;

6. 可以体现考生个人情况的其他材料。

注:考生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材料虚假即取消录取资格。上述材料邮寄后,请把《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入学申请表》和澳门“四校联考” 成绩通知单影印本电子版、“澳门四高校联合入学考试(语言科及数学科)”声明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录取原则

按考生的“四校联考”成绩,同时参考报考材料及在校综合表现,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五、入学及体检

对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和《学生入学指南》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来校报到。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

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

 

 

商转其他专业。

六、其他

1. 学费及住宿费

学生入学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每生每学年人民币6060

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人民币6850 元。

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每生每学年人民币1500 元。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广东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2.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及我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华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4.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执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 号

 

 

邮政编码:510631

联系电话:020-85211098 传真:020-85213484

网址:http://zsb.***.cn/邮政编码:510631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19 年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入学申请表

 

 

附件

 

华南师范大学2019 年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入学申请表

个人信息

 

 

 

贴照片处

姓名(中文名)

 

性别

 

姓名(英文名)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

 

现就读中学名称

 

移动电话

 

联系电话(含区号)

 

电子邮箱

 

“四校联考”成绩

中文:英文:数学:

通讯地址

 

邮政编号

 

紧急联络人姓名

 

紧急联络人电话

 

中学教育情况

就读中学名称

市、县名称

开始时间

终止时间

受教育程度(如高中)

 

 

 

 

 

 

 

 

 

 

 

 

 

 

 

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名称、任何职务

 

 

 

 

 

 

 

 

 

 

 

 

申请专业志愿一

 

申请专业志愿二

 

申请专业志愿三

 

申请专业志愿四

 

以上误,的一责。考期:

 


原标题:2019年华南师范大学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澳门学生的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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