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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019年09月27日10:16  华南理工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精神,以及《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2018 年修订))》(华南工研〔2018〕54 号),为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积极探索适宜优秀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学院和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吸引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创新人才攻读我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学院决定在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学院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简称本细则)。学院 2019 年公布的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受“申请考核制”申请。

一、总则

1. 招生专业: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所有学科和专业。

2. 招生导师:本院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

3. 招生指标:申请考核制方式的招生指标占用学院(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

4. 招生工作组织与原则:

1) 设立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具体实施,负责资格审核和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2) 设立招生审核工作组,由主管副院长、各系、所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主任、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负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

3) 设立资格审核小组,由相关学科或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负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

4) 按照专业或学科设立考核组,对通过审核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

5) 招收原则: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见《华南理工大学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并由两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术型博士

1.申请者为国家重点院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在高校就读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含学历教育专业学位,往届硕士毕业生限毕业 3 年及以内,以入学年度为截止计算点);或已取得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QS, ARWU, US.News, THE前500)。

2.申请者仅限报考08 工学门类学科专业,且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相关的专业学习背景,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3.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426 (折合百分制 60 分)或雅思(IELTS)≥6.0 或托福(TOEFL)≥90,GMAT、GRE 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

2)已在英文国际SCI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如不符合第 1 条生源高校,但取得较突出科研学术成果的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也可提出申请,申请者需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JCR Q3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 篇,或在SCI源刊发表论文2 篇。同时需要经过学院资格审核小组投票通过(三分之二同意)。

5.在国(境)外所获得的硕士学位需要通过教育部学位认证,获得硕士学位不超过一年者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6.同等学力人员、在职、在职单证(非学历教育)硕士以及报考定向就业(含在职委培、少高计划和对口支援等)类别的考生不得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参加选拔。

7.跨学科门类申请者须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全体投票通过后,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

(二)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 申请者一般应获得硕士学位,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2. 申请者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工程博士招生领域相关的专业学习背景;

3. 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CET-4≥426 (折合百分制 60 分)或雅思( IELTS) ≥6.0 或托福( TOEFL) ≥90 , GMAT、 GRE 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小语种申请者入学后须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2)已在英文国际SCI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或省部级奖励主要完可适当放宽英语要求。

4.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者须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经历和能力。

5. 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三、申请材料

1.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此项材料,从本人档案材料中复印且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国(境)外学历申请者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2.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主持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学术论文收录证明材料,其他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3.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填写材料:《华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 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的推荐信等报名系统下载的相关表格;

4.其他材料: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申请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属复印件的,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专业考核阶段须核查原件。

四、申请考核程序

1.学院资格审核

1) 学院成立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申请者资格。审核小组成员由相关学科或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人数不少于 5 人。

2) 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做出结论(学术型博士生审核结论有: A 直接通过、 B 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 C 不通过;工程博士生审核结论有: A 直接通过、 C 不通过)),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 学院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4)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学院资格审核结果后将依据相关实施细则对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复核,随后将审查及复查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将终的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查结果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反馈各学院。学院负责将经过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审核结果通知相关考生。

5) 取得学校审核 A 类“直接通过”资格的申请者,不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直接获得面试资格;取得学校审核 B 类“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资格的申请者,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该专业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结果为 C 类“不通过”的申请者不得报考该专业。

2.学院专业考核

1) 学院按学科或专业成立专业考核小组,对取得学校审核 A 类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考核。每个考核小组必须由 5 位及以上博导组成(如本专业博导人数不足 5 人,应由本专业教授或相近学科补足),若考核时少于 5 位成员参加,考核结果视为无效,必须重新组织。

2) 学院重点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考核为面试(建议考生采用 PPT 形式展示其对给定研究课题的拟研究思路、技术路线等)。面试针对申请者的专业技术知识、外语语言应用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每位考生准备 20 分钟的 PPT 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 10 分钟。PPT 内容包括:5 分钟的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5 分钟的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10 分钟的科研计划汇报,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面试专家在所分发的打分表中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满分 100 分。各考核小组须对面试考核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全程录音录像。

3) 面试时间为 2018 年 4-5 月。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同时将申请材料、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材料提交招生工作办公室留存,录音录像材料由学院保存,备查期限为 4 年。

五、录取

1.学院在复试后进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综合排名、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2.跨学院调剂、跨一级学科调剂等跨度较大的调剂录取须向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申请考核制学校审核结果为 A 类的考生不得调剂到非申请考核制专业。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得录取为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否则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寄发。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 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 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 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入学报到时间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六、其他

1.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和纪监办公室全程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过程的巡视和监督工作。申请者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于申请考核当年内向学院、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纪监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2.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作为公开招考的补充形式双轨制进行,学院同时保留统一招考形式;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部采用“申请考核制”形式进行,不采用公开招考选拔方式。

3.本细则由本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今后教育部、学校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改革文件,以新的文件精神为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19 号楼)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3 室

邮编:510640

联系人:刘老师

Email: mmky@***.cn

电话:020-22236360

 

                                                                                                           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10日


原标题: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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