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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港澳台招生简章

  2019年08月07日14:48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9年港澳台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述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经济、管理、文学、理学、艺术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是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唯一的独立学院。
学校坐落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广州市花都区,占地面积1723亩,校园地势蜿蜒起伏、绿树成荫,花香四溢,被学生誉为广州美大学之一,目前共设有13个二级学院,37个专业,在校学生22006人。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与社会、企业协同育人。学校设立了包括国际级、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在内的一大批实习、实践基地,共建成5个基础实验中心和9个专业实验中心及239个实验室。现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3个,广东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案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省级校外大学生实践基地4个,校级就业与实习基地368个,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完善,建有标准田径场、标准游泳池、体育馆、网球场、学生活动中心,山水园林式校园,教学生活区域空调、WiFi全覆蓋。完善的教学条件和设施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学校已形成一支由华南理工大学选派教师、学校引进教师为主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华南理工大学教师比例高达30%。2018年起,我校与华南理工大学共育硕士研究生,共用国际名校教育资源。
     学校一直秉承著以生为本的理念,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科研竞赛活动并荣获多项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大奖奖项,让学生综合能力得到充分锻炼,努力将学生培育成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完善的设施、强劲的师资、优越的教学理念,让学校历年就业率均超过99%,一直保持在全国同类高校前列。
学校奖助学金种类齐全,包括国家奖助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学校综合测评奖学金,困难新生助学补助,其中2018年共发放奖助学金2035.79万元,共计10026人次获得了各种奖助学金。
     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设置、完善的教学设施、优美的校园环境受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关注和认可。先后荣获“IEET中华工程教育学会(台湾),IACBE国际商科认证委员会(美国)等多项工、商科国际专业认证”、“中国具就业竞争力院校”、“全国学生信赖的十佳独立学院”、“新华网2017年度社会影响力独立学院”、“全国具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中国民办教育百强”“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学校”“广州市知识产权试点学校”等殊荣。在中国校友会网正式发布《2018年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学校荣获中国六星级顶尖独立学院称号,全国排行榜第7位。

二、招生专业及学习费用

   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港澳台招生简章
实际数据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报名及考试办法

    普通文、理科招生专业的报名及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登录www.***.cn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联合招生目录下“联招报名”查询)规定的办法执行。
       美术类专业需提交作品,详情可查附件“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艺术类专业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术科考核要求”。

四、招生计划总数的公布

        2019年我校计划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50人,实际将根据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五、投档录取方式

     全国联招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六、录取批次及志愿填报方式

   (一)2019年,全国联招录取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每个批次安排一个志愿组。本科志愿组设A、B、C、D、E、F、G、H、I、J十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预科志愿组设A、B、C、D、E五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
  (二)考生填报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院校可同时兼报普通类专业和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三)术科考核不合格或没有参加术科考核的考生,不得填报相应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生在填报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志愿时,系统将自动检查考生是否在其所选院校提交的术科考试合格名单之内,如否,则不能填报该校的相关专业。
  (四)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联招办将在填报志愿前公布2018年全国联招报考及录取情况,供考生填报志愿参考。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联招办根据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征集志愿和补录。

七、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八、录取及其他

 (一)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三)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招生工作,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资讯公开。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人:任远
      联系方式:020-36903313

      (二)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学府路1号(邮编:510800)
      电话:020-66609166、020-36903023(传真)
      招生网:https://zs.***.cn/
      电子信箱:dep-zs@***.cn
      微信公众号:华工广州学院招生办(gcu12617)



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艺术类专业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术科考核要求
http://zs.***.cn/uploadfile/2019/0320/.docx

原标题: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港澳台招生简章


港澳台 招生信息
手机版: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港澳台招生简章(填报志愿、征集志愿、招生计划)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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