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 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研
〔2019〕117 号)、《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招研〔2019〕4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2019 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1、坚持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同分数线的原则;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主要考核内容的原则,选拔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良好学术潜力的人才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排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循有关管理规定;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1、成立校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主要负责招生指标分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监督审查复试录取工作程序和环节、录取结果的审核和上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2、成立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分别成立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一般应包含有合格生源的各招生专业(领域)。组长一般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等5-7 人组成。
主要职责包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制定、公示与落实、成立复试小组、做好笔试试题、同等学力加试试题、面试试题的命题和保密工作以及受理考生的质疑和投诉等。
3、成立复试小组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分别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原则上由5 名成员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 人,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成员中至少有一名英语听力、口语能力较强的专家,主要负责对考生听说能力的测试。生科、动科、园林、食品、资环等复试考生多的二级学院,可以分别成立2 个复试小组,学术学位复试小组和专业学位复试小组。其他二级学院各成立一个复试小组。
(一)招生指标分配
根据我校2019 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将招生指标分配给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严格执行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
为确保完成国家招生计划,截止到2019 年4 月1 日,对于仍没有完成的计划分配指标,学校将统一收回进行重新分配,调配给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领域)。
学位类别 专项计划 |
学科门类名称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
A 类考生* |
||
总分 |
单科(满分 =100 分) |
单科(满分>100 分) |
||
学术学位 |
理学 |
290 |
41 |
62 |
工学 |
270 |
39 |
59 |
|
农学 |
255 |
34 |
51 |
|
管理学 |
345 |
49 |
74 |
|
专业学位 |
教育硕士 |
325 |
44 |
66 |
体育硕士 |
270 |
35 |
105 |
|
工程硕士 |
270 |
39 |
59 |
|
农业硕士 |
255 |
34 |
51 |
|
兽医硕士 |
255 |
34 |
51 |
|
风景园林硕士 |
255 |
34 |
51 |
|
艺术硕士 |
340 |
38 |
57 |
|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 |
一志愿上线考生 |
223 |
38 |
68 |
(三)复试考生比例及人数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比例、参加复试考生人数及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处,统一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三个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创新
精神和能力 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内容应当具有难易区分度。
外语水平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的听说能力、阅读与写作能力的测试。考查内容应当具有难易区分度。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 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涉及学术水平的考查内容应当具有难易区分度。
2、复试形式及要求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1) 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50 分(其中:专业外语考核50 分),笔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 小时。按照我校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列出的复试笔试科目进行,试题由各招生学院命制并组织考试。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同等学力加试笔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2 小时,试卷满分为100 分。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由招生学院组织。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学校规定分数者不予录取。
(3) 综合面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
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40 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听力
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 分钟。要规范复试程序,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题目由研究生招生学院命制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坚决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加权总成绩的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复试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6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40%)。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500×100×0.6+复试成绩×0.4。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外语笔试成绩)
/150×100×0.6+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0.4。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须在复试前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1、对考生身份的审查。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为了帮助丢失准考证的考生顺利复试,从3 月1 日至4 月30 日,研招网再次开通下载《准考证》功能,考生可凭借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下载《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后,建议考生多处备份,包括复印件和电子版)、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上的
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姓名用字是否一致。身份证号码是否与报名数据库身份证号一致。
2、对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往届考生必
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对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进行校验,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书面稿及电子稿(须将“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 个月,方便省招办录检时当场验证。可在“在线验证”到期前再次延长验证有效期)。
3、对学籍的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对其学籍进行校验,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书面稿及电子稿。
学历、学籍验证办法: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在线申请验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来校复试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学院。
4、对考生笔迹的鉴定。研究生处将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自命题答卷及复试笔试答卷整理后,会同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及研究生招生学院资格审查人员对考生笔迹进行比对。必要时,可以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5、对考生函调材料及档案的审查。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研究生处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其人事档案等材料,并据此于4 月10 日前完成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情况。
复试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未通过者,
取消复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
(2)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
(3)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后交验);
(4) 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交验学生证);
(5)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书面稿及电子稿;
(6)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书面稿及电子稿;
(7)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教育部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书面稿及电子稿;
(8)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专升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9) 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
(10) 《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11)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 张(体检);
(1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我校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体检费:30 元/生,由校医院收取。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已录取的2019 级“硕师计划”推免生不再参加统考生复试,如
有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务于4 月10 日前向录取学院和研招办提交书面报告。如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1、不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自取得推免资格至毕业之日有受过刑事、行政、纪律处分等情况。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3 月25 日之前,若有充足的合格调剂生源,就不再安排破格复试。若完成不了招生计划。就及时通知相关考生,参加破格复试。
(一)接受调剂生的学科专业或领域
2019 年,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有缺额,可以接受考生调剂(详见我校发布的调剂信息)。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已完成。鼓励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的上线考生调剂到我校非全日制相关领域。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调剂程序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还包括全日制考生调剂到非全日制学习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教育网址)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时间为:3 月
20 日到 4 月 30 日。
我校每次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 个小时。考生调剂志
愿锁定时间长不超过24 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我校相关招生学院将通过网上调剂系统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24 小时)回复确认。
(六)我校考生调剂外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或在我校无法录取的情况下,考生可按照教育部2019 年的调剂政策和要求,申请调剂到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应积极组织推荐调剂工作。如接收调剂单位需调取考生初试答卷,请考生持本人调档函到我校研究生处301 室办理。
为方便考生调剂,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应于考生复试结束后尽早告知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二级学院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处提出申诉。
(一)录取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进行复试录取。
2、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签协议的考生则录取为“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三)录取程序
1、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终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综合成绩排名:各学科专业(领域)拟录取考生名单按第一志愿、调剂志愿分别排序。第一志愿考生在前。调剂志愿考生按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排序。
原则上,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复试合格的考生,应全部予以拟录取。研究生处根据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专业(领域)分配的招生指标,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在招生指标范围内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若排名靠前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接受“拟录取”,将取消其
“拟录取”资格,顺延“拟录取”其他复试合格的考生。
2、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准考证号、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复试的各项成绩及总分、加权总成绩及其排名、拟录取专业等信息。
3、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研究生处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大力推进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切实做到“招生计划、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考生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六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须于3 月29 日下午6∶00 前将拟录取名单、面试登记表、复试登记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有疑问的,及时通知考生在4 月20 日之前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考生不按时提交认证报告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等资格审查材料所造成的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对拟录取的校外考生寄发“调档函”。 |
4 月2 日—4 月16 日 |
第一批复试结果公示 10 个工作日 |
4 月8 日—4 月10 日 |
第二批复试,完生计划。 |
4 月15 日—4 月26 日 |
第二批复试结果公示 10 个工作日 |
4 月 29 日前 |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 |
4 月15 日—4 月30 日 |
拟录取结果上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预检查 |
4 月 30 日 |
完成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录取结果上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 息网。 |
6 月份 |
河南省招生办确认录取数据后,寄送考生录取通知书 |
研招办联系电话:3040863、3040150地址:校行政办公楼301 室
举报监督电话:
校纪委:3040279,投诉信箱:jiw@hi ***.c ;
研究生处:3040150,投诉信箱:。
2019 年3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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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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