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一、准考证领取
报考我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请与2019年3月30日8时至18时凭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进行测评。
(一)文化知识考试
1.文化知识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满分200分;试卷分值分别是100分、50分、50分,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2.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将采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后成绩,文化知识考试免考。换算方式:A换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100%,B换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85%,C换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70%,D换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60%。
3.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需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试卷分值:200分;测试方式:面试或机试。
(三)职业技能测试
中职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实践操作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试卷分值:200分;测试方式:面试、实操、机试。
(四)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卷。
(五)考试日程安排
时 间 | 考核内容 |
3月31日 | 09:00-11:00 | 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
3月31日 | 13:00-16:00 | 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 |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照顾政策加分
(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二)凡有“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照顾政策加分”。
三、“职业技能”测试加分
(一)“职业技能”测试加分是指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各类考生。
(二)具有一定职业技能,并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1.获得地市教育局举办的本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加分分值5分;
2.获得地市教育局举办的本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加分分值10分;
3. 获得省级教育厅举办的本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加分分值15分;
4.获得省级教育厅举办的本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加分分值20分;
5.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10分;
6.获得本专业中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20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职业技能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加至满分200分为止。如:某考生职业能力笔试成绩100分,符合本专业中级工加分条件,其终职业技能成绩与专业技能加分为120分;某考生职业技能成绩为200分,符合本专业中级工加分条件,其终职业技能成绩与专业技能加分仍为200分。
(四)相关要求:
请具有技能竞赛成绩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于2019年3月30日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技能竞赛成绩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进行现场确认。
五、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由我校负责审查。
2.考生所在学校请将考生《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等资料,于2019年3月1日前送我校招生就业处。我校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2019年3月5日前我校将公示后的名单报送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我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六、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总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后确定的预录取名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在单独考试招生中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考生入学报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但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全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
原标题:2019年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