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80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部分专科专业中实施单独招生。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公正、科学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单独招生工作按照“招考分离”要求,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中职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进入我校学习深造。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学通
副组长:刘莉莉 张国臣 樊羁光
成 员:文永林 孙 睿 孙文琦 成永军 任之超
何 伟 杨秀英 郑先锋 姚永刚
领导小组下设纪律监察办公室、招生录取办公室、考务管理办公室,分别设在校纪委(监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
纪律监察办公室主任:成永军
招生录取办公室主任:孙 睿
考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姚永刚
三、工作任务分工
校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计划申请、确认、招生宣传、录取、信息报送等工作(工作电话:0373-3691234);教务处负责考务、命题、制卷、改卷、成绩登录及成绩确认等工作(工作电话:0373-3691085);保卫处负责考场安全工作(工作电话0373-3691013);校医院负责考场医护、学生体检等工作(工作电话0373-3691022);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督查,接受社会投诉、建议(工作电话:0373-3691063)。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我校要结合学习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设计,优化方案,细化分工,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加强保障,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二)组建队伍
学校组建单独招生工作队伍,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管理人员和企业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工作,提高单独招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
(三)强化规范
我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教学〔2017〕476号)要求,严格单独考试招生程序,切实规范考试报名、招生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录取和公示行为,强化中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和高中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进一步提高测试和笔试的组织水平,确保人才选拔质量,严格落实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禁令,确保考试、录取公平公正。
(四)强化责任
我校主要领导对其教职工涉招涉考行为负有监管责任。纪检部门对我校招生的全程、全员负有监督责任。各涉考单位及其人员要认清新形势、明确新要求,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和法纪观念,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教育部招生工作禁令和我省招生规定,以良好师德、廉洁形象取信于广大考生。我校所有教职工涉招涉考行为都要与学校签订单独招生《承诺书》,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开展单独招生工作。
五、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符合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者。
(二)符合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其中,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其资格筛选审核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
六、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备注 |
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就业方向) | 3 | 100 | 3300 | 与武汉打造前程教育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
移动应用开发 (UI/UI设计师就业方向) (Android开发工程师就业方向) | 3 | 100 | 3600 | |
软件与信息服务 (JAVA软件开发工程师就业方向) | 3 | 100 | 3600 | |
旅游管理 (航空服务及高铁服务就业方向) (轨道交通运营及管理就业方向) | 3 | 100 | 3300 | 与深圳大成德物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
注:1.旅游管理专业录取的考生中,如选择“航空服务及高铁服务就业方向”,需要在入校后进行面试选拔,选拔基本条件: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身体匀称,容貌姣好;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较强。如面试未通过,进入“轨道交通运营及管理就业方向”学习。
2.表中各专业的录取数在录取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可按程序适当调整。
七、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3月19日9时-3月22日18时 | 考生在省招办网上完成学校志愿填报,须同时填报专业志愿。(网址:http://pzwb.heao.gov.cn/) |
3月29日8时-3月30日18时 | 考生到河南工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
3月31日 | 上午:文化基础综合考核。 考试时间:8:30-11:30 |
下午:专业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面试。 考试时间:14:00-18:00 | |
4月中下旬 | 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公示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
9月初 | 入学报到。 |
八、志愿及专业志愿填报办法
(一)院校志愿填报办法
凡符合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在2019年3月19日9时至22日18时登录省招办网上完成学校志愿填报(网址:http://pzwb.heao.gov.cn/),须同时填报专业志愿。
(二)准考证领取
考生在 3月29日至 3月30日期间直接来河南工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九、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一)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
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三)评卷
组成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评卷工作。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四)分数统计和成绩公示
1.分数统计。分数统计应在我校纪检人员的监督下,由教务处人员进行分数统计,确保分数统计准确、无误。
2.成绩公示。我校按要求公示学生成绩。在公示期间内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教务处办公室进行核查。
十、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由文化基础知识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组成。考核地点设在河南工学院(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
(一)文化课考核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
2.考试方式:18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
(二)职业潜质综合素质面试
1.考试方式:面试。
2.分值:150分。
(三)考试日程安排
时间 | 考试内容 | |
文件规定时间 | 08:30-11:30 | 语文、数学 |
14:00-18:00 | 职业潜质综合素质面试 |
(四)相关要求
考生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报名、考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
十一、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凡被单独考试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按照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一)体检条件
凡参加我校2019年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省招办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二)成绩计算方法
1.考生录取成绩
计算办法:文化课成绩+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成绩
(三)录取原则
1.我校单独招生考试不设加分项,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按照“分数优先”的专业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3.若生源不足,经省教育厅同意,学校可以减少招生计划。
十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一)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者。
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在3月5日前,将相关申请及材料交予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材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者证书原件),并签署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我校汇总后经省教育厅复审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我校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颁发录取通知书。
十三、相关事宜
(一)我校严格遵守单招考试和录取的工作机构、人员和时间、地点分开制度。严格按照单招章程中的录取规则,严格录取流程,规范操作,确保录取有规、退档有据。坚持淘汰、择优录取,及时向省招办上传录取数据前向省教育厅学生处报告录取淘汰率。
(二)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我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后,制作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内容严格遵循省招办审核的信息一致。坚持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及时公示未被录取的考生。
(四)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本年度的普通高考 (含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本年度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
十四、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
(二)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十五、费用预算
我校预计单独招生投入费用19.5万元。
(一)媒体宣传及宣传材料印刷费。预计10万元。
(二)招生宣传教职工差旅费。预计费用2万元。
(三)单独招生出卷、考试、改卷费用。预计费用7.0万元。
(四)通知书印刷、邮寄费用。预计费用0.5万元。
十六、监督机制
(一)严格有关规定。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教学〔2017〕476号)要求,严格单独考试招生程序,切实规范考试报名、招生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录取和公示行为,强化中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和高中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进一步提高测试和笔试的组织水平,确保人才选拔质量,确保考试录取公平。
(二)加强监督和违规查处。校纪委(监察处)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单独招生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设立单招工作监督电话,接受对我校单独招生过程中的监督举报;对单招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倒查追责,一经查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规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考生对成绩复核、录取结果复核存在异议,校纪委(监察处)牵头对考生异议内容实施再复核,并答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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