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单独招生代码:8024
二、办学性质:国有公办
三、办学地址: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学院路88号
四、招生计划:
2019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表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软件技术 | 3年 | 65 |
移动应用开发 | 3年 | 20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3年 | 15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3年 | 15 |
移动通信技术 | 3年 | 2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65 |
应用电子技术 | 3年 | 2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年 | 15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年 | 30 |
汽车电子技术 | 3年 | 2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年 | 20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年 | 20 |
数控技术 | 3年 | 2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35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25 |
财务管理 | 3年 | 20 |
市场营销 | 3年 | 40 |
电子商务 | 3年 | 20 |
会计 | 3年 | 20 |
注:以上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
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正式下达数据为准。
五、生源范围:
生源范围为黑龙江省应、往届普通同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职高、中专、技校)及具有同等学力者。
六、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我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地市招办负责,对报名资格有异议者,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审定。
七、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及确认时间: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从2018年10月15日开始,2018年11月12日截止。
2.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
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结束后应携带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确认。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从2018年10月16日开始,2018年11月12日下截止。
3.现场信息确认地点
(1)户籍和学籍在我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中学负责组织,到县(市、区)招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确认;
(2)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在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进行信息确认;
(二)报名方法:
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如考生已参加了高考报名,现需兼报高职单招院校的考生,只需在考生标记处选择我院代码。(兼报高考代码:30,只报单考代码:70)
(三)填报专业志愿:
已报名的考生应在2018年11月12日后至考试前,登陆学院网站单独考试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网址:www.***
八、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内容: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并参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考生。
(二)考试时间:
2019年3月23日上午9:00-15:00
九、录取
(一)已经录取的考生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二)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进行分类录取。
(三)专业志愿的调剂: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普通高中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其他相关专业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师学院等高中阶段同等学力学生可在同一类别的专业中进行调剂。
(四)如果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次按面试成绩、并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用技术成绩和综合评价进行择优录取;职业高中、中专、技师学院等高中阶段同等学力学生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并参考中职毕业生在校期间成绩和职业技能证书进行择优录取。
(五)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兼报高考的考生,可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
(六)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
十、违纪违规处理
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报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88号
咨询电话:0451-85969000 85969005
85969006 85969007
学院网址:www.***
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018年12月5日
原标题:2019年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