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文件
黑科大办字〔2018〕22号
黑龙江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
关于印发《黑龙江科技大学推荐2019年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工作方案》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科技大学推荐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黑龙江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
推荐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立足应用,精准育人”的办学理念,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工作机制,选拔推荐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促进优良学风和教风的提升,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标准、客观准确、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2、全面考查、择优推荐的原则。对学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成绩进行全面综合的定量评价,择优选拔。
3、知识、能力、素质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学习成绩的基础上,突出对综合素养、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查。
三、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郝传波
副组长:张明华 刘春生 陈凯云
成 员:张国华 胡 刚 薛立刚 苗 雨 赵振民
晁晓云 李 伟(纪检)于凤云 沈显庆 张鸿波
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名额分配、条件标准的修订、解释和推荐名单的审定。
(二)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校推免办公室)
主 任:张国华
副主任:薛立刚 胡 刚
成 员:赵丹梅 董如国 刘洪涛 周恩远 党振干
荀海鑫 张红勇
负责拟定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工作;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提出分配比例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具体事宜。
(三)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不少于3人的教授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
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遴选、推荐。
(四)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下设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学院专家审核小组)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相关学科专业负责人、副教授以上教师代表、相关期刊杂志及赛事主办单位代表等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负责对本单位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四、名额分配
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院,均可分配名额。根据以下因素进行分配: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数;
2、上一年接收推免生的情况;
3、学科专业建设的情况(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省级重点专业、国家特色专业等);
4、省“双一流”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的重点支撑学科等情况。
通过学院推荐的候选推免生无故不参加复试或复试通过无故放弃拟录取资格者,其有失诚信之行为将被记入毕业生档案,并减少该学院次年名额分配的数量。
五、成绩排序方法
各学院按照学校下拨的名额数量,按相应规定要求分配到本单位的各个专业,对自愿报名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序,终确定推荐名单。
综合考核总成绩=前6个学期学习平均绩点对应的平均成绩×70%+能力业绩成果×30%。
能力业绩成果总分100分,内容包括:科研成果奖;专利;学术著作、学术论文;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得与专业相关的素质教育活动奖励;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奖学金获得情况;服兵役情况;志愿服务情况;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等(详见附件1)。
六、推免基本条件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德优秀,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每学年综合素质成绩排名居专业前30%;前6个学期学习平均绩点3以上);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违纪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思想品德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6、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8、学术研究兴趣浓厚,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9、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需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限制,但必须符合其他条件,同时学生有关说明及实证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七、推免程序
1、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向全校发布《黑龙江科技大学推荐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2、校推免办公室公布各学院的分配名额;
3、各学院组织学生学习宣传文件和相关要求;
4、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实证原件;
5、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和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查学生资格、业绩材料、组织公开答辩、按推免成绩排序方法确定拟推荐名单,按照由高到低排序上报学校,并在本学院公示;
6、学院推荐公示的学生要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见附件3);
7、各学院将推荐学生名单及实证材料(含申请表、推免生登记表及相关实证等)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8、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终推荐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9、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10、被推荐学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写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报考;
11、对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入学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资格。
(1)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3)推免过程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注:推免过程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八、工作要求
1、推免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学校的社会声誉,各单位要树立质量意识,完善工作机制,注重综合评价,突出能力考查,明确推荐条件,规范推免程序,推进信息公开,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2、全校上下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硕士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提前在网上公布学校的推免生实施方案,将相关信息和终推荐名单面向全校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3、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推免工作造成损失和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5、公开学校纪委和校推免办公室举报电话和邮箱,保证投诉、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具体如下: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88036075,邮箱jjw88036075@***
校推免办公室:举报电话88036063 邮箱jwc88036063@***
6、我校推免工作结束时间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各项具体工作。
附件:1.能力业绩成果量化指标
2.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1:
能力业绩成果量化指标
成 果 |
等 级 |
分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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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奖 |
国家 |
一等奖 |
在符合基本条件下,有效名次内直接推免 |
二等奖 |
在符合基本条件下,在有效名次内直接推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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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在符合基本条件下,前五名作者直接推免;第五名之后,有效名次内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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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
一等奖 |
在符合基本条件下,前五名作者直接推免;有效名次内,按照作者名次,第六名100分,从第七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 |
|
二等奖 |
在符合基本条件下,前三名作者直接推免;有效名次内,按照作者名次,第四名100分,从第五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 |
||
三等奖 |
在符合基本条件下,前二名作者直接推免;有效名次内,按照作者名次,第三名100分,从第四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 |
||
市级 |
一等奖 |
在符合基本条件下,前二名作者直接推免;有效名次内,按照作者名次,第三名80分,从第四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 |
|
二等奖 |
在符合基本条件下,第一作者直接推免;有效名次内,按照作者名次,第二名80分,从第三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 |
||
三等奖 |
有效名次内,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8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 |
||
专利 |
发明专利 |
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10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前5名有效) |
|
实用新型 |
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6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前2名有效) |
||
学术论文 |
A及以上 |
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10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前3名有效) |
|
|
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8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前3名有效) |
||
一般 |
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60分,(第一作者有效) |
||
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国家 |
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8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前5名有效) |
|
省 |
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6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前3名有效) |
||
获得与专业相关的素质教育活动奖励
|
国家
|
一等奖 |
有效名次内,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8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 |
二等奖 |
有效名次内,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7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 |
||
三等奖 |
有效名次内,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6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 |
||
省级
|
一等奖 |
有效名次内,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7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 |
|
二等奖 |
有效名次内,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6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 |
||
三等奖 |
有效名次内,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5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 |
||
创新创业竞赛奖励
|
国家 |
一等奖 |
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8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 (前5名有效) |
二等奖 |
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7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 (前5名有效), |
||
三等奖 |
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6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 (前5名有效) |
||
省部级
|
一等奖 |
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7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 (前5名有效) |
|
二等奖 |
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6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 (前5名有效) |
||
三等奖 |
按照作者名次,第一名50分,从第二作者开始依次递减10分 (前5名有效) |
||
奖学金获得情况
|
国家 |
国家奖学金 |
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每次加50分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每次加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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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组织实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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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表现 |
在国际组织中实习结束且表现良好及以上,加30分 |
服兵役情况 |
|
服役表现 |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退役,在符合基本条件下直接推免 |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退役,每次加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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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志愿服务 |
|
志愿服务 |
志愿服务期满一年,且表现良好及以上,可加10分 |
附件2: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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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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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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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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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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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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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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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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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考试 违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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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学期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名次/专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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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业绩 成果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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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推荐成绩及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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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语种 及达到何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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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 担任何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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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何种奖励 |
奖 项 名 称 |
级别 |
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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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意见 |
学院推荐意见: 同意推荐****同学为免试硕士研究生。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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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排名人数须为专业总人数,不能为专业方向总人数。
申请人自述 请介绍你的思想品德情况(包括有无违法违纪、是否受过处分等)、学术背景、曾参与过的科研工作、科研学术兴趣、拟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其它特长以及你认为对于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内容。 |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全部内容(包括本人所提供的全部申请材料)均符合本人真实情况,本人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考生报名号:□□□□□□□□□(9位,由考生填写)
考生编号: (15位,由接收推免生单位填写)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推荐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学校代码:_______________
推荐学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接收推免生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院(系、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系、所)代码:________________
学科、专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
接收推免生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有效)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教育部制表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为普通高校推荐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专用。
二、本表封面的“考生报名号”由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编列;“考生编号”由接收推免生单位填写;其它内容由学生本人填写。
三、表第一页由学生本人用钢笔(含签字笔)填写,第二页由有关部门填写。考生“姓名”栏所填姓名,须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姓名完全一致。
四、推荐学校对学生如另有推荐材料,可作为本表的附件寄送接收推免生单位。
五、推免生在办理报名手续后的10天内,应将“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随同本表寄达接收推免生单位。.
六、本报考登记表封面未经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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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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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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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照
片 (近期一寸免 冠正面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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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省(区、市) 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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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省(区、市) 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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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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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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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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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所)及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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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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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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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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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过 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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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过 何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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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过哪些科研工作,有何学术论文或著(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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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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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在何单位工作、任何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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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学生所在专业同年级人数 |
被推荐学生在本专业所有学生中综合测评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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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院(系)推荐意见(包括对学生的思想表现、学业、外语、科研等情况的介绍)
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推荐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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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学校推荐意见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推荐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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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推免生单位意见
接收推免生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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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需另加附页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与本表一起寄考生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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