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海口经济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研奖励办法》(海经院〔2018〕51号)文件规定,学校现对2019年符合考研奖励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请各学院于5月20日前按照附件1、2提交奖励申报材料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科研处(研究生教育办公室),附件1后应附录取通知书。
科研处(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海口经济学院学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奖励申报表.doc
附件2学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奖励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