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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合肥学院普通专升本考试免试生面试方案

  2019年04月19日20:13  合肥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18〕48号)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合肥学院201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为确保我校2019年普通专升本免试生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请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认真阅读,严格遵照执行。

一、面试方式时间地点

面试方式:笔试+口试

时间:2019年4月26日13:30

候考地点:合肥学院行政楼3楼(安徽省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二、报名及面试资格

1、报名资格: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18〕48号)和《合肥学院201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要求,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奖项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奖项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相应专业,须于4月23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现场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取得报名资格。

1)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合肥学院2019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

2)获奖证书原件和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复印件(无获奖证书原件,不得报考)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由毕业学校出具红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学籍成绩单(毕业学校成绩系统打印格式)及所学专业中的全部课程成绩综合排名

5)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6)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合肥学院2019年“专升本”考试报名确认表》

2、面试资格:

(1)基本条件:

①高职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早期教育;

②经初审合格后取得报名资格;

③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④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学习学前教育专业的相关知识;

⑤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2)高职阶段成绩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①提交本人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各科学习成绩不得低于70分;

②需要提供所学专业中的全部课程成绩综合排名,排名至少在本专业前20%以内。

取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请报考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面试工作将在学校招委会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招生办)组织实施,纪委办负责监督。面试过程以专业组进行。

四、面试程序

 4月26日13:10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凭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

  工作人员核实考生信息并点名签到,抽签确定考生考试编号。考生抽签、签字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将该名单保管好,抽签信息在面试结束前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面试(笔试+口试)中,考试编号为考生唯一识别,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透露身份信息。

  面试开始前,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试注意事项》。开考后,由引导员将考生引导到主考室进行考试。考生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区滞留。

五、面试内容(笔试+口试)及评分办法

  笔试考试时间共45分钟,考生在主考室内同时进行,开考时给考生统一发放试题,考试结束考生立刻离开主考室,返回候考室。考官进入主考室,根据评分标准,给每个测试卷进行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汇总表由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笔试结束后,开始口试。口试在纪委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每个考生口试结束后,考官根据其口试情况,独立进行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所有考生口试结束后,计分人员收集考官评分表汇总。综合计算所有考官的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口试成绩。成绩汇总表由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六、录取原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18〕48号)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合肥学院201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我校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笔试*60%+口试*40%),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对面试合格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拟录取名额占我校201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5月31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未获得拟录取资格者仍可参加我校5月11日的考试。

七、面试纪律要求

  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穿奇装异服和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在候考室及休息室内的考生,不得随意出入和大声喧哗。

  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一旦进入考点,必须将通讯工具交由监察处统一封存管理。面试封闭期间,要按规定佩带工作标志牌,不得外出,不得与外界通电话,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全体考官、工作人员、监督员要密切配合,主动协调,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在考生答题时,主考室内的所有人员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考生作答。除场内考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主考室。

  面试期间,监督员可对主考室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评议,对于违规、违纪的考官可取消资格。

八、检查监督

  为保证面试工作的公正性,全体考官、工作人员、监督员都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自守则,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要积极配合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的监督检查。面试考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原标题:2019年合肥学院普通专升本考试免试生面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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