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发[2014]35号《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积极推进全省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经省教育厅批准,2019年我院在黑龙江省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方案。 单独考试招生是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院自行组织考生报名审查、出题、考试、阅卷,学院按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录取,所录考生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所录的考生具有完全相同的待遇。
2019年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将面向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职毕业生选拔优秀人才。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单独招生考试方案,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考务及网络技术小组:负责报名统计、考试命题、制卷、保密、网络维护、阅卷、评分及成绩汇总。
招生小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经省教育厅批准设置的7个高职高专专业,共200个招生名额,其中招收中职毕业生60人。
四、报考条件
(一)普通升学单独考试招生:省内的已具有2019年高考资格,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wbzx/)填报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志愿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对口升学单独考试招生:省内的已具有2019年高考资格,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wbzx/)填报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志愿的三校生(职高、中专、技校)应往届汽驾类、计算机类、财会类、旅游类、美工设计类毕业生。
(三)非对口类职高、中专、技校以及往届毕业生可按普通高中同等学力报考。
(四)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
五、志愿填报和资格确认
(一)志愿填报方式:
报考考生在黑龙江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wbzx/),填报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志愿。
(二)志愿填报时间:
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6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未完生计划的专业于2019年3月1日上午9时至3月3日下午16时再次网上征集志愿。
(三)现场资格确认
2019年3月4日上午8:30分始,3月5日下午17时截止。
六、考试及成绩评定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组织相关考试和面试。
(一)材料审核
我院将严格按照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名单确定考试资格,未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无参加考试和面试资格。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县、区)招办打印单独招生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时间、地点、试题范围
1.考试
(1)考试方式:面试;
(2)考试时间:
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进行考试。
(3)考试地点:
第一阶段考试地点设在考生就读学校;
第二阶段考试设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通过学院招生网站(www.*** www,***)另行通知。
各考点学院均委派监考教师进行考试;未设置单招考点地区的考生申请到就近考点进行考试。
2.命题: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学院聘请有关专家和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进行命题形成试题库。
(四)考试组织
1.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由学院委派相关人员到考试地点进行监督。
2.制定《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七、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志愿信息,采用专业志愿清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考生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及学院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见网站公告。
学院招生网站公示时间:报名考生的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来校办理解决有异议的问题。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厅、省考试院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
八、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其待遇除不能转学外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九、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如在单独考试招生中发现违规考生或考务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本方案由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