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复试考生:
为适应社会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的需要,我校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设置以下五个专业方向:(1)法律与金融;(2)法律与国际经济;(3)刑事法律实务;(4)民商事法律理论与实务;(5)国际经贸法律(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
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考生须在复试前需选择专业方向。
请法律(法学)专业复试考生下载附件1《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方向介绍》,结合学校网站其他信息了解各专业方向,选择专业方向,下载附件2《专业方向选报表》,依照填表说明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正反面打印,于3月24日复试报到时随验证材料一并提交。
请拟录取的全日制法律(法学)推荐免试生于4月4日前将填写完整的《专业学位方向选报表》邮寄至学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同时发送至邮箱hzflssjyzx@***。邮寄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21号楼107,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邮编:200042。
关于国际经贸法律(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选拔的特别说明
(一)选拔原则
选择第(5)方向国际经贸法律(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须经选拔考试方式决定是否进入该专业方向,未能通过选拔考试者,将依据其他次序志愿依次分配。
华东政法大学本硕卓越班拟录取为全日制法律(法学)推荐免试生须参加第(5)方向国际经贸法律(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选拔考试。
(二)选拔条件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明确的从事法律职业工作的信念,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2.外语水平大学英语六级450分以上,或达到其他社会公认的外语类考试相当水平(包括但不限于英语专业八级、雅思6.5以上、托福90分以上、日语一级以上、法语B1级以上、德语六级以上)。
3.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选拔方式与程序
1.选拔考试形式为中英文面试,其中考生英文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2分钟。
2.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请于3月25日(周一)上午8:00至长宁校区河东新教107教室报到参加面试。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9年3月20日
附件1 专业方向介绍.doc
附件2:专业方向选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