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类别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在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奖学金内容
免交学费和校内住宿费;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博士¥3500元/月,硕士¥3000元/月);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保险内容及理赔程序请登录http://www.***.cn/studyinchina查阅“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简介及理赔指南”
授课语言
硕士和博士项目申请者如选择汉语授课专业,但汉语水平尚未达到专业学习要求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可视情况提供1-2学年的汉语学习,达到入学要求后方可开始专业学习,否则无法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在华学习。
选择英语授课或汉语水平已达到专业学习要求的奖学金生无需参加汉语补习。
申请截止
2019年3月31日截止(3月31日为材料原件寄达日期)。
申请步骤
请务必阅读msg.php?id=34 了解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在校管理规定后开始申请。
第一步:网上申请
1、留学生办公室网上点击“在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并支付申请费。
2、中国政府奖学金网站申请。
(1)申请网址http://studyinchina.***.cn/#/register 选择“在线申请”进入申请页面,点击 “学生注册”一个新账号,开始填写申请信息;
(2)请务必仔细阅读“操作流程”后开始填写,选择申请类别B类,华东师范大学招生机构代码为10269;
(3)保存并上传文件,提交申请后,自动生成申请表,请下载并打印两份。
第二步:提交材料
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以下纸制材料(均为一份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请分为两份)寄至以下地址:
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 物理楼253室,留学生办公室
电话:+86-21-62232013
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此表为上述网上申请后自动生成);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如申请人为国外应届毕业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预计毕业证明,获得毕业证书后需补交。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成绩单(中英文以外请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申请博士请按统一模版填写推荐信。
(6)《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检查报告复印件,原件请于来华时随身携带。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7)语言证书
HSK(汉语水平考试)证书。申请中文授课且无汉语基础的申请人请选择汉语补习1-2年。
报名英文授课专业的申请人请提交英语水平证明(TOEFL ≥ 80、IELTS ≥ 6.5或其他英语能力证明)
(8)护照复印件(包括来华签证页)
(9)论文信息
硕士项目的申请者,需提供本科毕业论文摘要部分
博士项目的申请者,需提交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硕士论文的摘要页(硕士论文不需要提供全文,只需提供摘要页)
(10)申请学习艺术类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
(11) 申请费:800RMB(网上报名时支付)
注:不受理申请材料传真件或邮件申请;
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请一次提交所有材料;
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上述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第三步:在线跟踪申请状态
请关注邮箱或登录你在华东师范大学申请网站上注册的账号查询申请进度和状态。
*请确保你的邮箱地址正确并定期检查邮箱,否则可能会错过重要的信息(如面试时间等)
第四步:录取与入学
可在华东师范大学留学生在线申请系统查询录取结果,或访问华东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网站公告栏查询。录取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并注册手续,报到时将核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信息
硕士项目 帅玄钰 xyshuai@gec.***.cn
博士项目 殷莺 yyin@ied.***.cn
地址:中国上海中山北路3663号 物理楼253室 留学生办公室
邮编:200062
电话:+86-21-62232013 / 62238353
原标题: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招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