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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留学生上海市政府奖学金招生通知

  2019年01月04日10:23  华东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申请对象:
申请来华东师范大学接受本科、硕士、博士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注:本科申请者,若汉语水平达不到入专业要求,可以预科学习汉语一年,预科期间享受全额奖学金待遇,预科学习结束后若还达不到入专业要求,按汉语进修生结业
 
二、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三、学历要求:
来华攻读本科预科项目者,须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学历,年龄不超过23周岁;
来华攻读学士学位者,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在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申请人获得中国政府或其他组织奖励资助的,不能再申请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截止日期:
2019年5月15日
 
第一步:网上申请
 
1、留学生办公室网上申请并支付申请费。
登录华东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网站 http://lxs.***.cn 点击“在线申请”,提交申请并支付申请费。
 
2、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网站申请。
 
登录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网站 http://study.shmec.gov.cn/完成注册,华东师范大学招生机构代码为 10269。
 
第二步:提交材料
 
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纸制材料(均为一份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请分为两份)
 
寄至以下地址:
 
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 物理楼253室,留学生办公室
电话:+86-21-62232013
 
奖学金内容:
1.A类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免交学费、住宿费,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按月发给奖学金生活费,本科生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3500元。
 
2.B类奖学金(部分奖学金)
 
免交学费,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
 
 
申请材料--本科
 
1.《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请在网上提交申请后自动生成申请表并打印;      
 
2. 经过公证的高学历证明。
 
申请人如果为在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预毕业证明(获得证书后需补交)。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相应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 高学历学习成绩单。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 来华学习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   有效期内的HSK证书
 
申请中文授课的本科项目申请者如已达到HSK3级,但尚未达到入专业要求的汉语水平,可以申请一年汉语补习。 
 
6. 专业要求的申请材料:
 
设计学院申请者需提供自我介绍短视频与作画/设计过程短视频。
 
      艺术学院美术系申请者,须提供近期作品原件
 
      教育学部、音乐系申请者须进行相关专业面试。
 
7.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检查报告复印件,原件请于来华时随身携带。
 
8. 护照复印件(包括来华签证页)
 
9. 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非必须)
 
10. 未满18岁申请者需提供在华监护人保证书
 
11. 申请费:800RMB(网上报名时支付)
 
 
申请材料--硕士
 
1.《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请在网上提交申请后自动生成申请表并打印;      
 
2.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
 
申请人如果为在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预毕业证明(获得证书后需补交)。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相应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成绩单。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 来华学习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   语言证书
 
中文授课:HSK 5级210分以上。
 
英文授课:TOEFL ≥ 80、IELTS ≥ 6.5或其他英语能力证明
 
6. 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 申请学习艺术类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作品;      
 
8.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检查报告复印件,原件请于来华时随身携带。
 
9. 护照复印件(包括来华签证页)
 
10. 本科毕业论文摘要部分
 
11. 申请费:800RMB(网上报名时支付)
 
申请材料--博士
 
1.《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请在网上提交申请后自动生成申请表并打印;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本人就读学校的预计毕业证明
(获得毕业证书后需补交毕业证明、学位证明)
 
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语言非中英文,请提交中文或英文版公证件。
3、本科成绩单,硕士成绩单
 
成绩单需要盖章
 
若成绩单语言非中英文,请提交中文或英文版公证件。
 
4、语言证书(HSK或IELTS/TOEFL)复印件
 
5、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中英文)
 
6、两封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请用模版),推荐信的签发日期需要是2018年9月以后。
 
7、护照复印件
 
8、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硕士论文的摘要页(硕士论文不需要提供全文,只需提供摘要页)
 
9、体检报告
 
10、申请费:800元人民币
 
11、获奖证明
 
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上述材料及申请费恕不退还。
 
 
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请联系:
 
本科项目
孙晓倩 xqsun@gec.***.cn
 
硕士项目
帅玄钰   xyshuai@gec.***.cn
 
博士项目
殷莺    yyin@ied.***.cn
 
地址:中国上海中山北路3663号,物理楼253室 留学生办公室
邮编:200062
联系电话:0086-21-62232013

 


原标题: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留学生上海市政府奖学金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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