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在普通高中阶段,建立 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地方政府资助项目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
2.免学杂费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
3.学校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4.社会资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