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考生录取成绩为农业知识考试与文化综合考试成绩之和,按照各地市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择优录取,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定我校各地市录取分数线如下:
地市
分数线
备注
武汉
246
荆门
243
仙桃
179
潜江
279
天门
189
鄂州
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