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2019 年湖北大学共有33 个专业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招收博士研究生90 余人,各学院招生人数在录取时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查要求。
3.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9 月1 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 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 持境外学历或学位报考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报告。
二、报名
1.网上报名缴费
(1)时间:2018 年 12 月 1 日—2019 年 2 月 17 日,逾期不再补报。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按流程完成报名、缴费,逾期未缴费的报名信息无效)。
2.现场确认
(1) 确认材料
①《湖北大学2019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 份(所有考试方式考生均需要填写,须考生学习工作单位签字盖章,学生本人签字)。
②《专家推荐书》2 份(由推荐专家签名,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③身份证及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④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或人事档案室盖章)。
⑤报名信息表(打印即可,无需签字盖章)。
(2) 确认程序
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按期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信息无效。
①本人到学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2019 年2 月20 日-2 月22 日,考生本人持报名材料到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627 室)进行现场确认(审查报名材料、确认报考信息)。
②邮寄报名材料办理确认手续。2019 年2 月16-22 日期间将报名材料寄出,逾期未邮寄报名材料的报名信息无效。
邮寄报名材料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考前一周内持身份证、硕士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名材料通过邮政 EMS 寄发(注明“博士报名”): 收件人: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7-88663060
收件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 号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430062
(3) 报名费(含复试费)200 元(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三、考试
1. 公开招考
(1) 准考证由考生本人登陆博士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一般为考前一周内,具体时间以本网站的通知为准)。
(2) 考试时间预计为2019 年4 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为准)。
2. 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及十年树人计划学生转博入学考核
2019 年1 月17 日前:考生将申请表(“湖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或“湖北大学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申请-审核申请表不要和佐证材料装订到一起)及申请材料交报考学院,具体考核安排向学院咨询。
2019 年 2 月 25 日前:招生学院将相关考核组名单、具体考核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
2019 年 3 月 5 日前:招生学院完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3 天;
2019 年 3 月 8 日前:招生学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考生上述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2019 年 3 月 12 日前:研究生院审核、公示拟录取名单。
申请硕博连读(限“2+3”、“3+3”)、2018 年获硕士学籍的十年树人计划学生转博入学考
核执行《湖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校研字﹝2016﹞24 号)规定的条件、程序。十年树人计划学生考核分流按《湖北大学关于实施“十年树人计划”的若干意见(试行)》(校研字﹝2016﹞25 号)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审核”执行《湖北大学“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字﹝2016﹞23 号)规定的条件、程序。
四、录取
1.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且每个学院录取的“定向”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1 名。
五、其他
申请硕博连读(限“3+3”)、“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公开招考,但不能更改报考专业、导师。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 368 号邮政编码:430062
联系部门: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8663060 学校代码:10512
网址:http://yz.***.cn
原标题:2019年湖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