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拉萨市2019年专项招收非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根据中央和西藏自治区有关安排部署,现将2019年拉萨市从江苏省专项招收非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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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及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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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2019年拟招录生人才需求计划表 |
填报单位(盖章):拉萨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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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生部门 | 专业要求 | 需求人数 | 学历 | 备注 |
小计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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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眼科 | 临床医学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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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口腔科 | 口腔医学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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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耳鼻喉 | 临床医学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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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床各科室 | 临床医学 | 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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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放射科或心电图 | 医学影像诊断学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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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放射科或B超 | 医学影像诊断学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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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放射科 | 医学影像诊断学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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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病理科 | 临床医学或病理学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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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临床各科室 | 护理专业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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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医工部 | 生物医学工程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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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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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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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招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热爱拉萨,志愿服务拉萨,服从组织分配;
(三)汉族,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高原环境;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男女结构合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放宽至35周岁;
(五)非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六)医疗人才所学专业须为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全科专业优先,医疗人才可放宽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
(七)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贫困家庭子女优先考虑。
三、配套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2019年西藏自治区从区外专项招收高校非西藏生源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专招生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聘用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政策
1.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且在西藏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2. 专招大学生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满后,可享受西藏在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休假等待遇。
3. 享受《西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及西藏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相关优惠政策。博士研究生但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藏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满2年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进藏后按规定通过“以考代评”或职称评审取得相应职称。
4. 工作未满5年离开西藏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相关协议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等费用。
四、其他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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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招大学生首次进藏交通住宿费用由西藏自治区财政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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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培训期间,统一为专招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额度50万元,费用由西藏自治区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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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大学本科毕业生4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博士研究生6万元。
4. 安排专招大学生住房,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没有条件安排周转房的,由用人单位帮助租房并给予适当的房屋租金补贴。
注: 报名截止2019年5月13日
报名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中共拉萨市委组织部 拉萨市人民医院
2019年5月
原标题:2019年贵州医科大学关于做好拉萨市专项招收非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