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外国语学院坐落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会址、北部湾经济区中心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学校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设有11个教学单位,30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其中包括泰语、越南语、柬埔寨语、印尼语、缅甸语、老挝语、英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10个外语专业,是广西外国语专业在校生数多、语种多的高校。学校面向全国各省、港澳台地区以及海外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415人,其中本科生12,781人。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外国语学院情况,特制定此简章。
一、报名和考试说明
通过联招考试报考内地高校港澳台招生的考生,必须按照联招办发布的招生考试说明,参加统一联招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联招统一考试。考生请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cn)查询联招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试科目与安排、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等相关说明。
二、报考条件与录取规则
参加联招考试并填报广西外国语学院志愿的考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广西外国语学院按照联招办组织的网上统一录取进程完成港澳台学生招生工作,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三、入学注意事项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其他
1.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一年。
3.简章内容由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联招办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五、监督机制
相关部门对港澳台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凡发现徇私舞弊者,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考试的法规政策严肃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0771-4733937 联系人:胡老师
六、联系方式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大学生服务中心三楼302办公室
邮递区号:530222
电话:0771-4794113 传真:0771-4797126
招生网址:http://www.***
电子邮箱:@***
原标题:2019年广西外国语学院港澳台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