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19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赣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分数线
1.根据国家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是招生计划数150%以上的专业,按照150%的差额划定该专业复试分数线,按比例折算后进入复试考生人数出现小数点的情况则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舍,后一名考生出现重分的情况下一并列入;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150%的专业执行国家规定的一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再另行划线。享受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达到了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低于国家划定的一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分要求70分以内(含70分),单科低于国家划定的一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单科要求15分以内(含15分)。
3.破格复试按《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三、复试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专家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负责本学院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2.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指导复试专家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3.负责审核各复试专家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复试的其他情况。
4.根据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拟录取名单。
5.根据本办法第九点第5条要求,审核拟接受调剂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复核。
6.负责处理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中的其他问题。
(二)复试专家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专业)的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工作。
(三)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复试、调剂和录取所有的过程和环节,并负责接受考生的咨询和投诉。监督小组名单及考生咨询和投诉电话应在复试前向本学院考生公布。
(四)思想品德小组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交考核结果。
四、复试时间与费用
1.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在4月30日之前完成,根据实际情况,拟进行一至两次复试,第一次复试时间定于3月26日——3月28日(详
见附件一)。
2.复试收取体检费70元/人,由校医院收取。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等由考生自理。
五、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交一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往届毕业生,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须交一份复印件);
4.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供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政治审查材料(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材料一份);
7.一寸免冠照片2张(体检表及复试准考证用);
8.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复试;
9.考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可提供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证明、获得的重要荣誉证书以及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荣誉证书及业绩材料交学院统一查阅。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负责,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内容和形式
1.体检。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校医院具体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计入复试成绩,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心理素质测试。由研究生院和教育科学学院组织实施,心理素质测试采用机测方式,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3.外语能力测试。文学院各专业考生英语能力测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外国语学院负责制定测试方案和安排测试专家,由文学院具体实施。英语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段落朗读、话题陈述、自由提问和交谈3个部分,总分100分。具体实施方案见《赣南师范大学2019年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方案》。
4.专业笔试:专业笔试由各学院组织。笔试科目参见招生简章所列科目,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5.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含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等内容)。(详见附件二)具体内容和要求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每生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测试情况应有记录,专家现场给出成绩和评语。满分100分。
学院在制定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方案时,充分考虑本学科(专业)特点,坚持科学选拔,发挥复试在考察考生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应包含说课环节。
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后满2年)、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考生均须加试。加试科目参见《赣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采用笔试形式。每门科目考试时间1.5小时,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结果公布
1.复试成绩由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三部分构成。折算前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折算后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各部分成绩所占比重。学术学位考生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1∶1∶1。专业学位考生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0.5∶1∶1.5。
3.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6∶4。
4.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5.复试结束后两天内在研究生院公告栏和网页上公布复试结果。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未能出具有关材料者,不予复试。
4.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人员、导师代表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结合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做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
5.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存在疑议的,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作进一步考核。
6.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九、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剂工作程序
1.生源调剂工作具体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
2.登录调剂系统选择调剂考生,在生源选择时,(1)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2)其它考生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综合考虑考生学历学位、毕业专业、毕业学校、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以及初试成绩等几个方面,选择优质生源。
3.按1:2——1:3的比例调剂考生。
4.调剂考生名单选定后,经学院分管研究生招生领导同意并将名单选入复试备选库。
5.研究生院对复试备选库中的考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出复试通知书。
6.研究生工作秘书及时了解接受了复试通知的考生信息,与考生保持联系,随时掌握考生情况。
三、调剂时间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调剂无效。调剂计划余额信息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36小时。在36小时内未被选入复试备选库,考生可自行改报其它志愿。
十、录取
1.学院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分别排序,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根据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
3.考生的拟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定向)、全日制(非定向)。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以便对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和我校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并将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人事档案或办理好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研究生院公告栏和网页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录取监督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学院书记、纪检委员及导师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小组,深入复试现场,了解、监督复试和录取工作。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监督小组组长:邹道生(手机) 成员:廖君瞒(手机)韩建岗(手机)荆 曼(手机)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及本《办法》,严格遵守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的有关工作。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复试成绩公布后5天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监督电话:0797-8393642。
附件一: 文学院第一次复试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专 业 | 地 点 | ||
3 月26日
| 全天 | 报 到 | 文学院各专业 | 10教113室 | |
心理素质 测 试 | 文学院各专业 | 11教208室209室 | |||
18:00-21:00 | 同等学力 考生加试 | 文学院各专业 | 10教113室 | ||
3月27日
| 6:00-7:30 | 空腹抽血 | 文学院各专业 | 黄金校区校医院 | |
8:30-11:30 | 体检 | 文学院各专业 | 黄金校区校医院 | ||
14:00-18:30 | 英语能力 测 试 | 学科教学(语文)
| 11教303室 | 候考室11教301室 | |
中国语言文学 课程教学论 | 11教304室 | ||||
3月28日 8:30-10:30 | 专业笔试 | 学科教学(语文)课程教学论 | 11教301室 | ||
中国语言文学 | 11教304室 | ||||
3月28日 14:00-21:00 | 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 | 中国语言文学 | 11教303室 | ||
学科教学(语文)课程教学论 | 11教304室 | ||||
3月28日 14:00-21:00 | 思想品德考核 | 中国语言文学、 学科教学(语文) | 10教113室 | ||
候考室 |
| 全体考生13:00点候考 | 11教307室 | ||
备考室 |
| 学科教学语文考生 | 11教306室 | ||
注意:1.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顺序,需记录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2.备考室: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依序组织考生进入备考室,抽签考题,监督考生备考,引领考生到考 场。3.思想品德考核在10教113室。考生在专业与综合测试期间穿插进行,并将政审表交给考核人员。 |
附件二:
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专业与综合能力测试方案
考核 项目 | 考核题目或内容 | 评分等级及分值 | 得分 | ||
A(分值) | B(分值) | C(分值) | |||
专业素质考核(60%) | 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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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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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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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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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素质与创新能力及在本专业发展的潜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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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素质考核(40%) | 事业心、责任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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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律性、协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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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素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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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理素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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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分: |
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课程教学论专业研究生复试专业与综合能力测试方案
项目 | 考核题目或内容 | 分值 | 评分等级及分值 | 得分 | ||
A(分值) | B(分值) | C(分值) | ||||
专业素质考核 (60分) | 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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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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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课试讲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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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素质与创新能力及在本专业发展的潜力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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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考核 (40分) | 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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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工作表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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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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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素养、心理素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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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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