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且报考点选择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考点代码4506)的考生,必须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报考点现场办理身份确认手续,并进行图像采集。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无效。现将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事项说明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第11教学楼)11B108
每天上午11:10后和下午17:10后停止表格发放和身份验证,此后时间仅供图像采集。因现场确认考生人数较多,请各位考生尽早参加,以免后一天人数较多,耽误现场确认。
二、需备材料
以下证件材料须备原件核验,并收取复印件一份,因确认现场无复印设备,请考生提前复印,并按下列顺序装订好。
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应在2018年12月23日之后;现役军人考生未办理身份证的,凭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现场确认。
◆如考生居民身份证丢失,则凭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的单据现场确认。但在考试时必须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籍审核材料: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凡是学历学籍不通过者(含现役军人及部队院校毕业考生)均须提交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如毕业证遗失,需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如学生证遗失,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港澳台地区、国外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凭学生证和学校开具的证明现场确认;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因毕业后改名或更换身份证号码而无法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等能证明其改名或更换身份证号码的材料。
◆ 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现场确认时不进行学历学籍审核,是否允许考试由报考单位审核。
3.非应届考生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户口在广西的,可凭广西区内身份证或户口本进行现场确认。部分部队考生户口或单位在广西,但身份证未重新办理的,凭军官证及部队开具的证明(或报考推荐表)现场确认。
◆户口不在广西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必须是卡片式的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的回执凭条无效);考生本人的房产产权证或商品房备案证明(或考生直系亲属的房产产权证,比如父母的房产证,但同时应提供户口本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2017年后毕业且未就业的区内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等教育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出示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确认流程
1.领取表格:领取《现场确认验证单》,按要求填写,并在《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
2.身份验证:持《现场确认验证单》、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交工作人员审验;
3.图像采集:持《现场确认验证单》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图像采集。领取打印的《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信息简表》一式两份,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4.交表:将《现场确认验证单》和签字的《考试信息简表》交至收表处,现场确认工作结束。
《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信息简表》上未签字或未交表的考生,视同未完成报名,报名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特别提示
1.建议无论报名网站提示学历学籍是否通过,所有考生都提前准备学历(已毕业考生)或学籍(应届考生)在线验证报告供现场确认时备查。
2.准考证下载: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考试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需凭准考证参加复试,请考生完成初试后注意妥善保管。
3.考场安排:我校考场设在我校花江校区,社会考生请务必提前了解考场周边住宿、交通情况,合理规划。考场安排于2018年12月20日后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请届时登录查询并提前熟悉考场位置。12月21日15时起,考场封闭禁止进入。
4.考试时间: 2018年12月22-23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配备监控设备、信号屏蔽设备和电子挂钟,并提供考试文具。除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有特别说明需另带的物品外,其他如数码产品、手表、计算器、手机、文具等一律禁止带入考场,否则,按作弊处理。
6.我考点不提供单独的绘图桌子供考生使用。
7.成绩公布:初试成绩由招生单位公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在2月中旬登录招生单位网站查询。
8.本次现场确认工作主要是考生身份确认并采集本人图像,不进行严格的报考资格审查。如考生因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不准考、不准复试、不录取及取消入学资格等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遵守承诺,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寻求“枪手”替考,也不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不抄袭、不夹带,自觉杜绝各种考试违规作弊行为。考生作弊行为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触犯刑法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以上事项如有变动,将在我院网站通知,敬请关注。未尽事宜,请联系:0773-2322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