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新生专业调整管理办法
(2019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新生专业调整工作,维护学校教育公平环境,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院新生专业调整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新生专业调整工作的严肃性。
第三条 学院设立新生专业调整委员会,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教学、招生、学生的院领导及党政办、教务处、招生办、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教学系主任组成。
第四条 学院新生专业调整委员会行使新生专业调整审批权,对新生专业调整申请进行审批,确定专业调整审批结果。
学院招生办负责新生专业调整日常工作,学院招生信息网为新生专业调整信息公开平台。
第五条 本制度仅适用于新生第一学年专业调整。
第二章 新生专业调整专业范围及要求
第六条 新生参考《新生专业调整学位数统计表》,只可选择学位数不为零的专业进行专业调整申请。
第七条 新生须按招生录取来源对应招生专业范围进行申请,如:依据学业水平成绩招生的新生只能申请转入依据学业水平成绩招生专业,3+技能课程证书新生只能申请转入3+技能课程证书招生专业,以此类推。
第八条 艺术类新生只能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同时须满足招生录取对术科的要求。
第九条 如招生录取专业有对职业技能证书、职业技能考核或其他要求的,新生须对应相关要求进行专业申请调整,如:3+技能课程证书新生须对应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自主招生(学考+网测)新生须对应网测视频进行专业调整申请,以此类推。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一)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定向生、三二分段、现代学徒制、高职专业学院等。
(二)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如免试生、专插本、三二分段、现代学徒制、五年一贯制等。
(三)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
(四)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
(五)教育部或省教育厅规定的其他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第三章 新生专业调整申请时段及类别
第十一条 新生专业调整分两个时段进行:
(一)第一时段:第一学期初;
(二)第二时段:第二学期初。
第十二条 专业调整类别分为两类:
(一)系内专业调整:专业调整为录取专业所在教学系的有关专业。
(二)跨系专业调整:专业调整为除录取专业所在教学系以外的其他教学系的有关专业。
第四章 新生专业调整对象及专业要求
第十三条 系内专业调整对象:新生专业调整的两个时段,新生可在录取专业所在教学系有关专业范围内申请专业调整。
第十四条 跨系专业调整对象:
(一)专业调整第一时段
1.录取专业为经济管理系、外语系相关专业,申请专业调整为其他教学系相关专业者。
2.录取专业为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计算机系相关专业,申请专业调整为计算机系、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相关专业者。
3.因生理缺陷或身体状况确实不适合就读录取专业者。
(二)专业调整第二时段
1.第一学期期末各科成绩平均分位列班级前5名,可申请专业调整为其他教学系相关专业;申请专业调整为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计算机系相关专业者,不设成绩条件限制。
2.第一学期期末外语单科成绩位列班级前5名,就读专业为非外语系相关专业,可申请专业调整为外语系相关专业。
3.因生理缺陷、其他原因或身体状况确实不适合就读录取专业者。
第五章 专业调整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 新生专业调整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系内专业调整:新生在本系进行系内专业调整申请,每生只可申请一次,并参照跨系专业调整流程操作。
(二)跨系专业调整:
1.专业及学位数公布:教学系上报跨系可调整专业及学位数,招生办汇总发布。
2.专业调整申请:新生根据专业调整相关工作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学系提交新生专业调整申请表,每生只可申请一次,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3.申请汇总:各教学系将各类新生专业调整申请情况汇总上报招生办,由招生办汇总形成学院新生专业调整申请总表。
4.上会:学院召开新生专业调整委员会会议,对新生专业调整申请进行审批。
5.公示:学院对专业调整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6.发文: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专业调整结果进行发文公布。
7.执行:学院发布专业调整结果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相关处室、教学系做好新生到调整后专业报到有关学费核算、学籍变更、档案及组织关系交接等相关工作。
第六章 专业调整审批原则
第十六条 经批准进行专业调整的新生,学院不再受理该生专业调整申请,即在专业调整申请得到学院同意的情况下,每生只有一次专业调整机会。
第十七条 新生专业调整申请审批原则:
(一)系内专业调整
不设成绩条件限制,由教学系提出调整意见后,汇总报招生办备案,并进行上会、公示、发文、执行等相应流程。
(二)跨系专业调整
1.专业调整第一时段
(1)专业调整申请人数大于专业可调整学位数时,根据考生录取分数排位,从高到低进行审批。
(2)新生因身体原因提出专业调整申请者,新生须提供医院证明,学院结合医院证明及新生高考体检结果为参考依据进行审批。
2.专业调整第二时段
(1)专业调整申请人数大于可调整专业学位数时,以申请对象各科成绩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排位予以审批。
(2)以外语单科成绩为依据申请专业调整至外语系相关专业者,以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予以审批。
(3)就读专业为经济管理系、外语系相关专业,申请专业调整为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计算机系相关专业者,不设成绩条件限制。
(4)因疾病或身体状况不适合就读录取专业者,新生须提供医院证明,学院结合医院证明、新生高考体检结果、现时身体状况为参考依据进行审批。
第十八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可优先审批其专业调整申请。
第十九条 专业调整申请信息须如实填报,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专业调整申请或结果,并由学院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原《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新生专业调整管理办法(修订)》(粤松院〔2016〕46号)同时废止。
原标题:2019年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新生专业调整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