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的要求,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具有高中、中职学历或同等学力的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含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及以上社保的外省户籍的合作企业在职员工)。
(二)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的考生须为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
(三)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参加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录取。
三、报考流程
(一)高考报名
合作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统一组织考生到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同时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
1.领取高考考生号。拟报名考生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领取高考考生号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也可由合作企业一安排领取高考报名号和初始密码。
2.网上预报名。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于2019年9月26日8:00至30日17:00前(此时间段包含高考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及志愿填报等流程,请合理安排时间)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cn/pgks)填写高考报名信息,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等完成网上预报名。
3.现场确认报名。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等完成报名确认手续。
现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广东省户籍考生: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或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2)外省户籍在粤工作考生: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或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3)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考生:身份证、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高中或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4)港澳台考生: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二)志愿填报
1.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完考现场确认报名后,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于2019年9月26日8:00至30日17:00前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cn/pgks)选择“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类型进行志愿填报,考生仅可选择所在企业与我校合作试点的1个专业进行填报。
2.报考资格审核。2019年9月30日前,考生在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中进行志愿填报后,打印《广东省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交由合作企业人事部门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考资格复核。2019年9月30日前,合作企业统一将审核通过考生的《广东省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免试考生提供)寄或送到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由我校进行报考资格复核。
4.网上志愿确认。2019年10月9日前,我校在网上将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通过”,一经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资格复核不通过的考生,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不通过”,考生可登录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考生类型”、“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考核。“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00分,其中“文化素质”40分,“职业技能”60分。
(二)考核时间及方式
“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统一在2019年10月19日在我校广州校区进行,“文化素质”考核采取笔试的方式,“职业技能”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免于考核录取
考生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于“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直接录取。
五、录取规则
(一)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划定专业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二)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低录取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总分相同时,“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录取。
(三)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的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3天,并报省招办审核及录取备案。
(四)录取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培养方式
(一)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
(二)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三)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七、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230198、020-61230389
传真号码:020-61230898
电子邮箱:305@***.cn
学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
(二)招生监督及申诉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谢琼生、周爱芳
监督电话:020-61230812
传真号码:020-61230000
电子邮箱:gdqyjw@***.cn
八、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019年9月24日
原标题:2019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学徒制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