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职专业学院试点项目介绍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精神,深入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40号)的安排,我校作为首批试点高职专业学院试点院校之一,在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分别设置高职专业学院,开展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工作。由我校与上述两所中职学校共同组学团队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我校负责,教学地点为试点中职学校。试点班学生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二、专业学院试点招生计划
序号 |
高职专业 |
对应中职专业 |
对接中职学校 |
招生
计划
|
学制 |
招生
地市
|
1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540401 |
城市燃气输配与应用 041000 |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
55 |
2 年 |
广州 |
2 |
工程造价540502 |
工程造价040500、建筑工程施工040100、市政工程施工041200、建筑装饰040200 |
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 |
110 |
2 年 |
广州 |
说明:1.教学及住宿地点,均在试点中职学校;
2. 两个专业学费均为6410元/学年;
3. 住宿费:按照各对接中职学校的住宿费标准收取。
三、报考条件
2019 年我校高职专业学院采用“推荐+测试”的录取方式。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19年广东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生。
(二)获得中职毕业学校或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报考资格。
(三)学生中职毕业专业与高职招生专业相关,具体要求详见我校招生计划表。
获得推荐报考资格但未参加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可在5月5-12日期间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中职学校(含职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获得高考号,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获得高考号。补报名考生体检工作按照粤招〔2018〕14号文件要求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在5月13-19日期间统筹安排进行。
已被2019年高职院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专业学院的录取;被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四、报考流程
报名时间:5月9至15日
考生需到我院专业学院教学地点设置所在的中职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招生广州地区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推荐表》 (见附件),《推荐表》由所在中职学校签署“考生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携带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往届毕业生报名需携带中职学校毕业证。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高职院校一个专业(即一个高职专业学院一个专业)进行报考。
五、考生测试
1. 考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上午10:00-12:00。
2. 考试地点:
(一)工程造价: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元岗北街161号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
(二)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广州市白云区嘉禾上胜东街23号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3. 考试形式:笔试,其中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60分,职业技能40分。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曾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经高职院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院校免试录取。
七、录取规则
测试结束后,我校在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测试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通过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及转专业,不得转到我校本部相同专业班级。
八、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4 月 30 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 公布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招生简章 |
5 月 4 日前 |
各市教育局会同本市有关高职院校及中职学校,统筹做好考生报考资格推荐工作 |
5 月 5-12 日 |
获得推荐报考资格但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办理补报名手续 |
5 月 13-19 日 |
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统筹安排补报名考生的体检工作 |
5 月 19 日 |
试点高职院校协同试点中职学校组织进行考生 “ 测试 ” |
5 月 21 日 |
试点高职院校及中职学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 考生 “ 测试 ” 成绩及考生拟录取方案 |
5 月 22 日前 |
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将高考补报名考生体检结果报省招生办公室 |
5 月 23 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 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本校高职专业学院拟录取考生信息 |
5 月 24-25 日 |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 试点高职院校 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备案及录取名册打印 |
5 月 31 日 |
试点高职院校 完职专业学院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36409106
传真:020-36409106
招生网址:zb.***
原标题:2019年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学院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