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闽教师〔2019〕20号)文件精神,派出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2019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训对象人数、时间
1、培养学校:福建师范大学。培训对象为新办本科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财经商贸专业骨干教师,计划时间2019年9-11月,培训天数为1个月,其中在台时间不少于2周,人数:财经商贸专业1人,汉语言文学专业1人。
2、培养学校:福建工程学院。理工类骨干教师研修班(应用型本科),培训对象为新办本科高校理工类专业骨干教师,第一期培训计划时间为2019年8-10月,第二期为2019年10月,第三期为2019年11月。培训天数为1个月,其中在台时间不少于2周,人数6人。
二、推荐方式
1、根据(闽教师〔2019〕20号)文件精神,各系、各单位组织教师申报。填写《福建省2019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参训学员汇总表》(附件3),各系、各单位必须对申请者业务水平提出具体推荐意见。各系、各部处推荐申报人数多于1人,请进行排序。
2、学院根据文件精神和各系、各部处的推荐意见、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综合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已参加过培养的教师原则上不再本参与次报名。
三、培训经费
根据文件精神,培训经费部分由省级财政资金投入为主,不足部分由培训对象所在学校承担。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由学院承担部分,根据金额大小,适当增加参加培训人员在学院的服务期,并签订进修培训协议书。
四、报名时间
各系、各部处尽快组织教师申报,请有意向参加的老师于7月11日15:00前按照文件要求填报好相关表格,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6050716@***,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聂老师 联系方式: 83788602
附件:
院人力资源部
2019年7月10日
原标题:2019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关于组织做好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