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加分申请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文件精神,以下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
凡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上“加分项目”的考生,请于3 月18 日
17:邮箱,同时需将纸质材料送达或用顺丰快递(可直接送达办公室)于3 月20 日中午
12:00 前寄达我校研招办,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请。我校将依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提供的“加分项目考生名单”予以审核。
联系地址:(350122)福建福州闽侯上街邱阳西路 1 号,福建中医药大学研招办,吴老师收。
(0591-22861321)
1、 身份证复印件;
2、 相关项目服务期满的鉴定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福建中医药大学研招办2019-3-11
原标题:2019年福建中医药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加分申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