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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9年09月18日10:39  福建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生命科学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闽师研〔2018〕19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条件
应届生:
1.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下称“应届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教育部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
2. 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3.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如均未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经选拔小组评议,公认具有培养潜质的,可向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1)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英语水平达到以下之一:国家大学英语六级425分以上(含,下同),或托福80分以上,或雅思6分以上,或与以上相当的英语水平;
(2)在开展研究生教育高校的学报以上级别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获得第一署名或除导师外第一署名的授权发明专利。
往届生: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12月31日,以下称“往届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3.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如均未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经选拔小组评议,公认具有培养潜质的,可向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1)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英语水平达到以下之一:国家大学英语六级425分以上(含,下同),或托福80分以上,或雅思6分以上,或与以上相当的英语水平;
(2)近三年,在开展研究生教育高校的学报以上级别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近三年,获得第一署名或除导师外第一署名的授权发明专利。
二、选拔程序
(一)考生申请
申请者在9月25日之前向学院递交以下材料进行申请(用顺丰快递邮寄),所有材料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排列:
1、《福建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表》1份;
2、《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确定拟录取后登陆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填报生成);
3、《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4、《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各1 份;
5、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的复印件各1份;
6、应届生提供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
7、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需签名);
8、《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9、《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及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申请人个人自述;
11、博士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及其可行性的初步论证;
12、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13、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
14、近半年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二)学院选拔
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申请人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向学院选拔小组推荐考核名单,通过考核的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5天。
学院组织选拔小组对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按一级学科进行,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的内容为外语水平(20%)、专业基础理论知识(25%)、科研能力(25%)和综合素质(30%),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1)外语水平:通过申请人已经取得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大学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现场外文文献阅读、以及与申请人进行面对面的外语交流等进行考核。
(2)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对申请人本科阶段和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和知识结构进行考核,了解申请人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
(3)科研能力:通过对申请人从事科学研究的经历、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撰写,以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评价,考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本专业的要求。
(4)综合素质:考核申请人对本专业研究方向新学术动态的了解、申请人的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等,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是否在相关方向上具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等。
选拔小组还将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三)录取规则
1. 10月12日前,选拔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充分征求相关导师的意见,根据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和相关材料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在学院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
2.如有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被其他单位录取的,按照规则依次递补录取。
三、其他事项
(一)招生监督电话:0591-22868214(学院招生电话),0591-22868219(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434(校研招办电话),0591-22867115(校监察处)。
    (二)本细则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闽师研〔2018〕19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9〕42号)。
                              
福建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8月5日          

原标题: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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