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的说明
2019 年,我校古籍整理研究所(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旅游学系、文物与博物馆学系、经济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除社会学、老年学专业外的其他专业)等实行“考试制”。报考上述院系的考生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科目参加初试。
我校中国语言文学系、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新闻学院、历史学系、哲学学院、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现代物理研究所、化学系、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法学院、航空航天系、材料科学系、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社会学、老年学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历史地理研究中心、类脑人工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临床医学院等实行“申请-考核”制。报考上述院系的考生,应在初试阶段参加外国语考试(部分院系还要求有业务课初试)。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2) 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复印件;
(3) 由大学以上教育机构和主管部门授予的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
(4) 攻读博士学位以前各个阶段毕业院校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5)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 2000 字);
(6) 其他可以证明考生水平的证明文件;
(7) 两封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8) 所申请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请与招生院系联系)。
(上述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妥善留存原件。)
请考生于2019 年1 月31 日之前,将申请材料寄至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申请材料包装袋上注明“港澳台博士生申请材料”、“考生姓名”和“报考院系” 。
邮寄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 号 8 号楼 115 室;邮编:200433。
原标题:2019年复旦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