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少数民族声乐表演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适应国家文化事业发展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推动少数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发展,发现和培养少数民族声乐表演人才,促进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少数民族声乐表演艺术传承与人才培养计划系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即日起面向全国招收学员。
本项目立足于少数民族“非遗”和“原生态”演唱特性的继承与发展,注重记录“少数民族记忆的背影”,保留少数民族声乐艺术精髓,注重少数民族声乐人才的个性化培养,探索当今民族声乐表演艺术与传统少数民族民间演唱融合。通过少数民族声乐表演高层培训教育和人才发掘,促进对少数民族音乐认知、保护、传承的自觉意识,有效培养少数民族声乐表演传承人才,实现少数民族声乐表演的传承和发展。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少数民族声乐表演人才培养》由上海音乐学院主办,上海音乐学院科研处、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项目负责人为杨学进教授。项目课程拟设、“声乐教学”、“综合艺术表演”、“民族民间音乐理论”“少数民族音乐分析”等四大课程版块;以“专题声乐教学”、“主题讲座”、“舞台实践”“建立音响档案”为培训模式。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上海音乐学院简介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音乐院,由蔡元培先生和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在上海创办,是我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建院之初的章程中即表明了办院宗旨:“一方输入世界音乐,一方从事整理国乐”,1956年起改用现名。学校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博士后流动站全覆盖的完整教学、科研体系。2017年9月,学校被列为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学院现任党委书记林在勇、院长廖昌永。
上海音乐学院是中国早开始培养少数民族声乐人才的专业高等院校,声乐歌剧系在少数民族声乐表演教学方面成果丰硕,涌现出了以王品素、胡靖舫教授为代表的诸多民族声乐教育家,培养出了以才旦卓玛、何继光、阿孜古丽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少数民族声乐表演领军人才。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9月9日,培训总时长共60天,其中,集中授课30天。
2019年7月9日下午14:00—20:00报到,上海音乐学院;
2019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开班仪式,上海音乐学院;
2019年7月10日下午-2019年8月9日,集中授课,上海音乐学院;
2019年8月10日-2019年9月9日,课程实践,各课程实践单位。
(二)培训地址
集中授课地点:上海音乐学院
交流实践地点:各单位、上海音乐学院
(三)课程设置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声乐教学;(2)综合艺术表演;(3)民族民间音乐理论;(4)少数民族音乐分析。
(三)成绩评定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评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课堂考核占50%;课程实践成绩评定占25%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四)学员管理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3.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四、师资力量
(一)项目负责人:杨学进
(二)项目联络人:卜老师 张老师
(二)培训教师
序号 | 教师姓名 | 所在单位及简介 |
1 | 廖昌永 | 上海音乐学院院长 教授 博士生导师 |
2 | 方 琼 | 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 系主任 教授 博士生导师 |
3 | 才旦卓玛 | 国家一级级演员 女高音歌唱家 |
4 | 常留柱 | 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 教授 |
5 | 鞠秀芳 | 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 教授 |
6 | 石 林 | 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 教授 |
7 | 杨学进 | 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 教授 民族音乐教研室主任 |
8 | 包爱军 |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 |
9 | 和云峰 |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书记 博导副主任 |
10 | 杨民康 | 中央音乐学院报副主编 博士生导师 |
11 | 李 莫 | 美国哥伦比亚州立大学桑颖病理硕士 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声乐表演博士 |
12 | 萧 梅 | 上海音乐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教研室主任 |
13 | 郭树荟 | 上海音乐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音乐学系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教研室主任 |
14 | 曲比阿乌 | 国家一级演员 女高音歌唱家 |
15 | 陈剑波 | 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 教授 民族音乐教研室副主任 |
16 | 于丽红 | 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 教授 |
17 | 董明霞 | 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副 教授 |
18 | 孟锦慧 | 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副 教授 |
19 | 刘芳瑛 | 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副 教授 |
20 | 胡雪桦 | 美国电影、美国纽约YI剧院董事、影视导演 |
21 | 宋怀强 | 上海戏剧学院电视艺术学院支持艺术系主任 |
22 | 柴长宁 | 悉尼大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 博士 |
23 | 杨 赛 | 上海音乐学院 副教授 |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录取
报名对象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以后出生);获得音乐学或文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一定成绩;从事相关专业学习、研究、教育、交流的人员;需要有两名相关专业知名专家推荐;并须经报名者单位同意。
项目主体将组织专家组成学员遴选小组,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报名演员的资质进行筛选、择优录取正式培训学员35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5月10日-2019年5月30日。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须由本人签字、推荐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生成PDF文档命名为:01姓名单位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PDF文档,命名为:02姓名单位身份证;
(3)相关获奖证书,不超过4种,扫描到1个PDF文档,命名为:03姓名单位获奖证书。
(4)请将以上3项材料电子版发至报名邮箱,标题为:姓名 单位 少数民族声乐表演人才培养项目报名。
(5)报名材料不全者将不被纳入学员遴选程序。
(三)培训费用
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的一次往返交通费(高铁二等座)、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教材费均由上海音乐学院承担。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计划)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电话:021---64183022
联系邮箱:rencaipeiyang163@***
2019年5月10日
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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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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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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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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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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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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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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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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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工作单位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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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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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所获奖项 | 颁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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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推荐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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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推荐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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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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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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