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人数
2019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1人(含退役大学生士
兵专项计划 3 人),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分到具体专业,视生源情况再确定。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届时有可能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专业
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的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
三、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
1. 学习方式:全日制。
2. 基本学制:2-3 年。其中,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为2 年,其余均为3年。
3. 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 元,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20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四、学习地点
我校有2个校区,即古城校区和下关校区。法学、教育、理学、工程相关专业在古城校区,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相关专业在下关校区。部分学科专业学习期间将在联合
培养单位或规培基地培养。
五、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 月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
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我校部分学科专业对考生学历和专业背景的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相关说明。其中,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相关专业招收的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均为“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本科”。
6. 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
试报考条件中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7.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
1. 报名方式: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2. 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31 日,每天 9:00-22:
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的时间为准。
3. 现场确认地点: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 报名手续:
(1) 考生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 i.com.cn 或),按要求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其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 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填报错误而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资格审查
1. 现场确认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考试。考生报名前请务必认真查看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有关说明。
2. 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务必于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3.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八、考试
1. 初试
(1)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2) 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余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3) 初试地点:各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详见准考证。
(4) 初试准考证:请考生于2018 年12 月14 日至24 期间,凭本人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5) 初试成绩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如对成绩有异议,请按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成绩复核要求申请复核,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 复试
(1)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测试。
(2)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需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3)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度扩大差额比例。
(4) 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方案等信息届时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为准。我校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予以密切关注,以免错过复试。
(5)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历(学籍) 校验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
九、调剂
调剂政策及要求以教育部当年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十、体检
复试期间将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国家规定,具体时
间、地点复试时另行通知。
十一、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2.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入学资格、身份信息、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奖助政策
1. 新生奖励:(1)第一志愿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不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毕业于“985”高校的报到注册后一次性奖励15000 元;毕业于“211”高校,或初试成绩总分达到或超过A 类地区低控制分数线30 分、单科达到或超过A 类地区低控制分数线
10 分的,报到注册后一次性奖励10000 元;其余考生报到注册后一
次性奖励 3000 元。(2)调剂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毕业于“985”
高校的报到注册后一次性奖励7000 元;毕业于“211”高校,或初试成绩总分达到或超过A 类地区低控制分数线30 分、单科达到或超过
A类地区低控制分数线10分的,报到注册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2.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年20000 元。
4.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奖
励金额每生每年10000元。
5.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设四个奖励类别,奖励标准每生每年一等奖学金8000 元、二等奖学金5000
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1000元。
6. “三助一辅”津贴:所有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均可申请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并获得相应的岗位酬金。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进入科室轮转后,可享受相应的生活补助。
7. 考博奖励: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奖励每生
4000元。
8. 临特困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临时性困难补助。
9.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三、毕业就业
1.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规定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
2. 定向就业的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四、其它事项
1.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3. 我校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开展招生宣传、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4. 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和通知。
十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679
联系部门:大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冯老师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大理古城弘圣路 2 号邮编:671003
电话(传真):0872-2219937
详情可查询以下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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