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教育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
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大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理大研发〔2017〕10号)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 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纪委书记等人员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
2. 学院成立两个复试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二、复试办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我院各专业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参照教育部划定的 类地区分数线执行;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不低于教育部划定的 类地区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和接受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00分。
(二)复试一律采取差额的形式,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 。
(三)复试的内容和形式
详见《大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和形式》。
(四)复试权重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 复试成绩评定:专业课笔试成绩60 分及以上,综合面试成绩
60分及以上,外语水平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即为复试合格。只要
有一项复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2. 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3.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50%+复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50%,保留两位小数。初试总成绩满分500 分,复试总成绩满分300 分,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3)
×50%。
(五)复试成绩公布与复议
1. 复试成绩将在学院张贴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
2. 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进行复查。
三、调剂办法
(一)调剂条件及要求
1. 学术学位: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
(1) 初试成绩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学术学位医学类 类分数线。
(2)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 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 专业背景要求为医学类专业、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全日制
本科考生,优先调剂预防医学专业考生。
(5) 其他调剂要求参照《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2. 专业学位:公共卫生硕士
(1) 初试成绩达到全国初试成绩专业学位医学类 类分数线。
(2)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 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 专业背景要求为医学类专业、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卫生检验学专业本科毕业考生。
(5) 其他调剂要求参照《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二)调剂方式及程序
1.所有申请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具体接受调剂的专业及名额以
“调剂系统”中发布为准。
3.学院根据调剂条件,结合“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综合情况进行择优筛选,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并在“调剂系统”中发出通知。
3. 请考生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及时查看并确认回复相关信息,如未在系统中及时确认接受调剂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调剂资格。
4. 调剂考生同时申请并接受不同学科专业调剂的,只能选择确定参加一个学科专业的复试。
(三)调剂系统时间
1.首次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16:00—3月22日16:00,考
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个小时。首次时间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调剂考生遴选和复试通知的发送工作。
2.首次结束后,尚需接受调剂的专业将继续“调剂服务系统”,不在单独发布调剂公告和系统公告,以“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为准,并按24小时为节点审核遴选调剂考生,调剂满额后关闭系统。
四、拟录取办法
(一)拟录取的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招生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兼顾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即将复试合格人员按学科专业分类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一志愿和调剂分开排序),并以一志愿优先为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多批次复试的学科专业按同一批次进行排序。
(三)不予拟录取的情况
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审核不合格、身心健康不合格、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拟录取。
五、纪检监督
学院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监督电话:0872-2257367
六、本实施细则由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省以及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大理大学荷花校区公共卫生学院联系电话:0872—2214833
联系人:曹老师
公共卫生学院
2019年3月21日
原标题:2019年大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