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学院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计划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招生计划余额 | 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
014 | 专业学位 教育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 | 非全日制 (校本部或深圳研究院时间授课) | 40 | 成绩:初试总分不低于170分;英语成绩不 低于42分,综合成绩不低于84分。 |
014 | 专业学位 教育学院 | 125200 | 公共管理 | 非全日制 (校本部或深圳研究院时间授课) | 38 | 成绩:初试总分不低于170分;英语成绩不 低于42分,综合成绩不低于84分。 |
二、调剂考生遴选原则
按照初试总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遴选范围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余额。
三、调剂及复试工作安排
详见《大连海事大学关于进行2019年MBA、MPA调剂工作的通知》、《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专业学位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原标题: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