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
2019年轮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学院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计划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招生计划余额 | 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
002 | 轮机工程学院 | 082402 | 轮机工程 | 全日制 | 12 | 1.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本门类(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的调剂考生报名。 2.只接收初试统考科目有数学一(301)或数学二(302)的调剂考生报名。 3.只接收初试统考科目有英语一(201)或英语二(204)的调剂考生报名。 4.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60分,初试政治成绩不低于40分,初试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0分,初试业务课1成绩不低于55分,初试业务课2成绩不低于55分。 |
002 | 轮机工程学院 | 085223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全日制 | 54 | 1.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本门类(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的调剂考生报名。 2.只接收初试统考科目有数学一(301)或数学二(302)的调剂考生报名。 3.只接收初试统考科目有英语一(201)或英语二(204)的调剂考生报名。 4.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60分,初试政治成绩不低于40分,初试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0分,初试业务课1成绩不低于55分,初试业务课2成绩不低于55分。 |
二、调剂考生遴选原则
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
三、调剂及复试工作安排
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轮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原标题: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