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材料工程领域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的通知》(教学〔2018〕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9〕2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坚持“按计划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一、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招生计划余额 | 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5204 | 材料工程 | 全日制 | 3 | 1.只接收本科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的调剂考生报名; 2.只接收统考科目有数学一(301)或数学二(302)的调剂考生报名。 3.只接收统考科目有英语一(201)或英语二(204)的调剂考生报名。 4.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80分,初试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5分,初试数学(一)或数学(二)成绩不低于63分。 5.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学和理学门类(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08”)的调剂考生报名。 6.已经参加过学科面试且综合面试成绩低于55分或复试成绩低于130分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调剂。 |
二、调剂考生遴选原则
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遴选
三、调剂及复试工作安排
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原标题: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材料工程领域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