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船舶电气工程学院2019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促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维护公平,完善创新人才的科学选拔机制,根据《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成立由院长牵头、纪检监察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和领导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学科和船舶电气工程学科博士生招生工作。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赵宏革
副组长:郭晨、王丹
成员:李晖、于奕宁、郭戈、王国峰、王兴成、于双和、杜佳璐、朱景伟、王宁、彭周华。
2.各学科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对考生成绩负责。
二、学科(专业)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
申请者必须符合《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硕博连读方式报考条件,志愿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
三、申请材料审核办法、程序、通过标准
导师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结合对申请者的前期个人考察,对申请者进行初审,给出导师推荐意见。学科依据导师审核意见进行材料复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通过学院集中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人员依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学科再进行面试综合考核。
考生材料申请审核100分。根据学生的政治思想、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赛情况、获奖情况等情况进行审核。得分60分以下视为材料审核不合格,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四、考核日程安排
考核具体日程安排由学院负责电话通知,考核地点为船舶电气工程学院。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411-84727500,邮箱songfang@***.cn。
五、考核内容及考核形式
学科成立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教授职务的专家组成,负责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方式综合考核工作。综合考核方式采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语水平评价。
(1)外语水平20分。考生必须具有英语四级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外语水平考核包含英语口语10分、听力10分,考生根据考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论述并回答。
(2)综合能力80分。考查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及学术潜能(20分)、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20分)、综合运用知识能力(20分)、政治思想、学术道德和身心健康(20分)。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核过程应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
六、其他
上述未提及事项按照学校《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由船舶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 14 日
原标题: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船舶电气工程学院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