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培养学院:
按照《大连工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大工大校发〔2015〕177号),请各学科组织相关导师认真填写《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简况表》(见附件),学院审核后于6月20日前报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综合楼B428B,联系电话:86323616),由研究生学院报学校审核。
大连工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doc
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简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