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本、专科录取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相加)控制分数线,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天津大学录取按文化基础课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
录取工作具体日程安排见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录取新生名单由省招考委审批,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