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是广东省东莞市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其所在地东莞,是中国近代历史开篇地、改革前沿地,经济实力雄厚。学校由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担任名誉校长,是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是广东省重点支持的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2018年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被增列为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环境工程被增列为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建立了以工学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设有15个学院、48个本科专业,在广东省等七个省(市)部分专业第一批本科招生。学校目前拥有6个省级重点学科,建有省级平台25个,市级平台26个。近三年,承担“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973计划”项目课题、“863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021项,科研总经费达9亿多元。在2018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名中,东莞理工学院位列229位,理工类高校排名83位。展望未来,学校努力建设成为工科优势突出、应用特色鲜明、服务成效显著的国内高水平理工科大学。
东莞理工学院现面向全国推免生发出邀请,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申请人须在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东莞理工学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以及各专业联系方式等请参阅《东莞理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东莞理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校推免生接收人数不超过当年总招生人数的50%。
三、奖助政策
1.东莞理工学院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努力为录取研究生创造好的学习条件,鼓励学生专心学业。主要奖(助)学金如下表所示。
奖助类别 |
比例 |
金额 (元/年)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约3% |
20000 |
标准学制内研究生可申请评选 |
国家助学金 |
100% |
6000 |
标准学制内,不违反相关规定的研究生可享受,分10个月发放 |
学校助学金 |
100% |
5000 |
标准学制内,不违反相关规定的研究生可享受,分10个月发放 |
新生奖学金 |
特等奖 |
60000 |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两年发放 |
一等奖 |
40000 |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以外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两年发放 |
|
二等奖 |
20000 |
其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
三等奖 |
10000 |
其他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20%) |
10000 |
研二、三年级研究生可申请,根据学生个人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培养潜力等综合因素评定 |
二等奖(30%) |
8000 |
||
三等奖(50%) |
6000 |
||
研究生学术成果奖 |
用于奖励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取得相关业绩成果的研究生。包括学术论文类、知识产权类和学术竞赛类等三类。金额1000元-100000元不等 |
||
优秀毕业研究生 |
2000元/人,不超过当年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 |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1000元/人,不超过当年在校研究生干部总数的10% |
||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
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岗位(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总数约为在校研究生人数的30%。津贴可达600元/月 |
||
导师科研津贴 |
根据导师课题经费及学生参与科研工作量定期发放 |
2.东莞理工学院将对来校参加复试并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交通食宿补助,其中广东省外推免生1500元/人,广东省内东莞市外推免生800元/人。考生须提供来校复试的实名机票或者火车票。
四、接收和选拔程序
1. 9月22日起,推免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2. 9月28日-10月20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拟申请东莞理工学院推免生的同学可于系统期间登录研招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我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各学院将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复试方式与内容参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方案。
4.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他复试时需携带的申请材料,按照学院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到申请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5.推免生无需差额复试,凡通过复试并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将直接被我校录取。所有申请到我校复试的考生均须按规定参加体检,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后续通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接收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将终被我校录取。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通过该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其他事项
1.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无须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2.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后一学年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有违反学术诚信道德的行为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代码:11819
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js.***.cn
招生联系人及咨询电话:0769-22862395(罗老师、党老师)、22862111(宋老师)
邮箱:dgutyjs@***
通讯地址:东莞松山湖大学路1号行政楼B404
邮编: 523808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