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第35号)和省政府《关于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冀政2016第5号)精神。我院依据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发展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开始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参加每年的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2、考生类别: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别选择“统考”的考生可从10个考试类中任选一类。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别选择“对口”的考生无需选择考试类别,默认按各自专业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也可以从统招计划10个考试类中另选一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3、考试:
考试时间依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性通知执行。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承担考试三类、六类、九类的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命题和考试均由牵头院校负责。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可采取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以院校规定为准,满分450分。
1、报考统招计划各考试类的考生,文化成绩直接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考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没有相应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如不参加,文化考试成绩为零。相应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组织,由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基础考试部分满分100分,由牵头院校根据各考试类所包含专业的特点,从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七个科目中指定一科进行笔试。具有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的考生,使用该科目学考成绩折算替代。没有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如未参加,则专业基础考试部分成绩为零。
2、报考对口计划各考试类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可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以院校规定为准,满分450分。考生如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总分390分)折算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450分),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4、录取: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在规定时间内,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单科(以职业技能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的先后顺序)分数依次比较,择优录取。
二、高考考试招生:
1、招生对象:参加每年的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2、录取原则与条件:
执行生源省高考录取原则,无相关科目成绩加试要求,无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考生按生源省招生部门加分或降分规定处理。对于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分数相同的,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要求。录取专业没有语种限制。
三、高职扩招考试招生:
报考条件
1.取得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须参加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4.招生院校的其他要求等等。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人) | 学费(元) | |
高中、中职毕业生 | 三辅生 | |||
建筑工程技术 | 3-5年 | 10 | 40 | 5000 |
现代农业技术 | 3-5年 | 10 | 40 | 5000 |
表演艺术(杂技方向) | 3-5年 | 10 | 40 | 5000 |
民族传统体育(武术方向) | 3-5年 | 10 | 40 | 5000 |
畜牧兽医 | 3-5年 | 10 | 40 | 5000 |
酒店管理 | 3-5年 | 10 | 40 | 5000 |
志愿填报:
报考我院的考生(含技能拔尖人才申请免试考生),须于2019 年 6月 24日 至 6月26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考生个人信息表》到我院招生办现场填报专业志愿并缴纳报考费150元。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个招生专业。未按时足额成功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院扩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缴费成功但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费。
《个人信息表》打印方式:考生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cn)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导航栏进入“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点击“信息查询”模块进行登录打印。
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9 年 7 月 5日至 7月6日,到我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请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并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7月6日) | 科目 | 备注 | |
文化素质 | 9:00-11:00 | 语文、数学 |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的考生以及取得免试录取资格及使用学考成绩折算的考生除外 |
职业技能 | 9:00-11:00 14:30-16:30 | 职业适应性面试 | 取得免试录取资格的考生除外 |
2.考试地点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具体考场安排、考试用品和乘车路线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报名身份为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的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的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职业技能的考试形式为职业适应性面试。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考试时间 120 分钟,每科 150 分,满分 300分;职业适应性面试,满分450 分,总分为 750 分。
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须使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科目成绩替代,语文、数学对应的分值为:A-130 分;B-110 分;C-90 分; D-70 分。无语文、数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科目扩招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对应科目成绩为零。
报名身份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的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须考试职业技能,其考试形式为职业适应性面试,满分为 750 分。
4.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 2019 年 7月 15 日 10 时登录我院官网招生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须于7月20 日 9时前向我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录取规则:
报名身份为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相同情况下,按照职业技能、语文分数先后顺序依次比较,择优录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有一科为零,不予录取。
报名身份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的总成绩录取,职业技能考试为零的不予录取。各类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职业技能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面试的第一项、第二项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农民,可由我院免试录取。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上规定并且经我院审核通过后,在我院扩招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由本人持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证、毕业证等证件,于6月27日到我院提出申请,经我我院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我院官网招生专栏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教学管理: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本次扩招的学生生源结构,主要以下岗职工、农民工、复员军人、高中毕业生及中职学生为主,我院充分考虑生源的基础和实际,为发挥其优势,拟采用弹性学制,开展学分制教学,积极推行“1+X“证书制度,为京津冀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1.报名身份为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的考生教学管理模式与单招和统招考生相同。
2.报名身份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的考生教学管理模式:
专业名称 | 学制 (年) | 教学课时 | 教学安排 | 授课形式 | 教学管理 | |
理论 | 实践 | |||||
建筑工程技术 | 3-5 | 800 | 1700 | 灵活多元 | 每学期集中授课2-4周,工学交替,混合式教学,企业现场授课等。 | 实施学分制管理,书证融通,职业技能登记证转换相关课程学分。 |
现代农业技术 | 3-5 | 800 | 1700 | |||
畜牧兽医 | 3-5 | 780 | 1820 | |||
表演艺术 | 3-5 | 780 | 1820 | 灵活多元 | 每学期集中授课4-8周,线上与线下混合式授课,演出等实践教学环节。 | 演出荣誉、获奖证书、企业实习日志等可纳入成绩考核。 |
民族传统体育 (武术方向) | 3-5 | 780 | 1820 | |||
酒店管理 | 3-5 | 780 | 1820 | 灵活多元 | 在线课程+面授课程+酒店企业实践。 | 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面授学期及企业实践学期。 |
四、3+2考试招生:
1、招生对象:参加每年的河北省初中毕业生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2、录取方式:由与我院“中高职衔接”联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单独申报招生计划并确定招生专业,依照优势互补的原则,签订联办协议。职业中等学校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的相关规定和划定的分数线择优录取。三年后转段升入我院相近专业就读。
五、五年一贯制考试招生:
1、招生对象:参加每年的河北省初中毕业生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2、录取方式:每年中考结束后,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及划定的“五年一贯制”低录取分数线,考生在当地教育局指定的网站,网上填报志愿,我院依照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从高到低有序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以上为我院历年来招生考试方式及考试方法。各类考试严格按照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执行。严格执行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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