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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10月面向社会人员招生)

  2020年04月24日15:59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首批高等职业教育国家优质校,全国首批入选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是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和“育人成效”50强院校。江苏省首批高水平建设公办示范高职院校,列江苏省高职院校综合实力前10强。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江苏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苏教职函【2019】18号文件要求,改革完善我校考试招生制度,探索人才选拔新途径,为江苏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具有高中阶段学历、中职、技校或同等学历以上、江苏省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人员、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二、学制和学历

学制:3年―5年(弹性学制)

学历: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

三、学习方式

课堂集中教学与企业现场实践教学相结合,总学时不低于2500个,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采用模块化教学方式,学生完成学习获取学分。

四、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人)

学费(元/年)

1

应用化工技术

150

5300

2

建筑工程技术

150

5300

3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0

5300

4

市场营销

50

4700

5

工业分析技术

50

5300

注:

(1)录取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企业学院的学生学习在企业学院进行,企业在职职工报考,可以申请企业助学金3300元/学年。

(2)家庭困难学生凭相关证明可申请3000―6000元/学年的学费资助。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确认

(1)时间:2019年10月8日-14日

(2)方式:可登陆省教育厅报名网址或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自主选择一所院校报名,并且选择该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学校免收报名费。

(3)现场确认:10月8-14日考生携带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务工证明原件到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在报名后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

(4)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校办理现场报名和确认手续,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欢迎各人社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来我校集体办理相关手续。

六、考试形式和内容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我校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的形式统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采取题库抽题考试,采取机试或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应知应会的人文与自然科学普及类知识、生产生活常识、职业素养、行为礼仪、人际交往等方面的简单知识与判断,以及学习能力、思维能力、理解交流能力、专业潜能、心理素质以及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为面试。

七、考试分值

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

八、考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10月20日。

(2)地点: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九、免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政策

(1)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2)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拥有一项(含)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初级岗位技能证书。

(3)乡镇、街道或企业负责人推荐的优秀人员。

(4)符合免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条件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录取时按100分计算,但需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

十、体检

11月10日前考生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供院校录取用,录取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十一、录取

(1)录取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采取“分数清”的原则,按考生录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职业适应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3)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

(4)11月30日前预录取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考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2020年春季入学的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校。

十二、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政策

录取到我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级各类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爱心助学金、企业(家)助学金1000元-5000元/学年。

十三、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0月8日―14日

考生提交电子照片(照片文件大小需小于20K,jpg格式,像素小于480x640,且高不得小于宽,蓝底)报名和现场确认,符合免学费政策考生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10月20日

综合素质评价与职业适应性测试

11月10日前

考生到常州工程招生信息网

(http://www.***.cn/zs/)

下载体检表,完成体检

11月10―15日

邮寄体检表

邮寄地址: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大厅101,收件人汪老师,咨询电话:。

11月20日前

学校预录取结果公示查询,录取结果报省考试院备案后正式录取

11月30日前

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0年2月15-16日

入学

十四、领导与监督机制

(1)为保证面向社会人员的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我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申诉渠道:

纪检电话:0519-86332028  邮箱:12388@***.cn。

十五、违规处理

凡在面向社会人员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六、相关事宜

(1)面向社会人员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

(2)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录取时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并报请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

十七、本招生简章由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实际章程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十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400-8817-519

官方微信:czgc1958  

咨询Q Q:

招生网址:http://www.***.cn/zs

咨询地点: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服务中心101室(招生大厅)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20日

 


原标题:2019年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10月面向社会人员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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