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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2018年11月27日15:02  北京科技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结合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冶金国重室)实际情况,特制定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19年通过普通招考(申请考核)方式和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冶金国重室博

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1、基本要求

符合《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见简章)。

2普通招考(申请考核)考生近5年2014年之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公开刊物正式发表或录用论文至少一篇(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通讯作者,须提供复印件或录用证明);

2)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至少一项(须提供证书证明);

3)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至少一项(须提供相关证明)。

3硕博连读考生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1)全国大学英语4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雅思(IELTS)A类成绩达到5分及以上或GRE成绩达到12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3)在国外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须提供学历证明

4、考生须同时满足学校及冶金国重室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申请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2.普通招考考生提供5年正式发表、录用论文或获奖证书或主持项目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硕博连读考生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文件;

4.定向就业博士考生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出具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证明)。

具体材料清单:

① 2019年报考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博连读考生须同时提交《北京

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②学位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补交硕士证书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两份(所报考的导师不能填写);

⑤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⑥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约5000字左右,包括题目、导师、论文摘要、研究方法和创新性结论等;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供学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复印件;

⑦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或方案,要求不少于5000字;

⑧科研经历简介及自我介绍:科研经历包括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⑨对于有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考生(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术论文首页。

四、考核办法

1、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须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冶金生态楼1114办公室),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申报资格进行初选,并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审查结果将依照学校日程安排,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冶金国重室网站发布向考生反馈。

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报考材料及时送达者,将不予准考。

2、考核阶段

(一)普通招考(申请考核):

考核阶段分为三个科目,每科目满分100分,考核总成绩满分30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1)外语水平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结合,笔试成绩60分。笔试考核时间2小时,内容以基础英语为主。面试小组(包括考生报考导师在内不少于5位教授组成)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水平。面试成绩占4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专业水平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由面试小组(包括考生报考导师在内不少于5位教授组成)考察考生硕士或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博士期间科研计划,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内容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

3)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由面试小组(包括考生报考导师在内不少于5位教授组成)就考生申请阶段提交的材料和面试陈述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综合考察考生的政治素养、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依据考生的综合表现打分。

(二)硕博连读考生

考核阶段分为三个科目,外语水平专业水平综合素质考核方式为面试,每科目满分100分,考核总成绩满分30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小组(包括考生报考导师在内不少于5位教授组成)就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外语水平、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考核时间:

2019年4月8日-12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登录学校及冶金国重室网站查询。

五、申诉机制

考生在招生、录取各环节如有疑问,须提出署名申诉,由冶金国重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监督电话:010-82375842-803,邮箱:sqzhao@***.cn

六、其他:

1、博士生招生考核于2019年4月8日-12日进行,有关报考、初选审核名单、综合考核及录取等通知均在冶金国重室网站(http://slam.***.cn/slam/smvc/IndexBs-main/index.jsp)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2、咨询电话:010-82375828-803  赵老师

3、联系地址及邮编: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冶金生态楼1114办公室),邮编:100083

本招生办法由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8年11月12日


原标题:2019年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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