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方案
为积极探索更加符合学科特色和人才成长规律的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和学院自主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促进跨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从2018级开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不再招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凡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组织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复试。因定向生原则上须使用专项名额招收,本次“申请考核制”招生不含定向生,待2019年春季北航研究生院下发专项指标后再启动招生程序。
具体相关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北航“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申请考核”考生的相关要求,具体查看网址:http://yzb.***.cn/info/1036/1577.htm。
2、本科及硕士专业均为理工科相关专业。
3、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本科或硕士就读于“双一流”高校,“一流学科”高校,学科评估中相关学科专业评估为A类(含A+、A、A-)、B+的其它高校,国家级研究所的应届及往届学历硕士毕业生(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 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其所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 不符合条件(1)和(2)的其他考生,由招生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择优审核认定。
4、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已经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2011年1月1 日以后获得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或相同水平的英语考试成绩,如托福(TOEFL90分以上)/雅思(IELTS不低于6.0分);
(2)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或硕士学位;
(3)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已经发表英文期刊或国际会议论文。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解决学院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构成:
组长:曹先彬
副组长:陈杰
成员:张耀天、张有光、刘荣科、王俊、郑磊、秦红磊、谢树果、
郑铮、孙则怡
秘书:孙则怡。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并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的过程和结果实行公示制度。复试专家组成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聘任。
三、选拔程序
1、报名申请
(1)网上报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含缴费),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具体细节请阅读“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截至日期2018年12月10日上午10点。
(2)申请者需提供的书面材料:
A:基本报名材料:
1) 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登记表况表》,并按表中规定完成“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的填写;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推荐书;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
5)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的《政审调查表》,请打印并按表中规定完成填写。
材料1) - 5) 使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
B:业务水平证明材料:
1)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2)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3)己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与论文检索及分区证明原件;
4)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3)提交书面材料地址及时间
2018年12月10日上午10点前将全部申请材料快递至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航新主楼F811,邮编100191,电话010-82338348,或送到北航新主楼F811,在信封封面上注明“2019年申请考核博士资料”。
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正确,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2、体检:
北航统一组织学生体检,不接受其他单位体检结果。学院将与校医院协商统一体检时间,尽量和面试时间保持连贯性。
3、资格审查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通过考生的外语水平证书、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 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攻读博士期间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确定进入复试综合考核的人选。
4、复试综合考核要求(时间将与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同时发布)
复试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录取。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定向生除外),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评价学生视野、实际应用知识能力及培养潜力。
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环节主要内容和形式如下:
(1) 思政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满分100分);
英文自我介绍,随机的英语提问和回答,考核英语听说能力。
(3)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所学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所学和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报考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1)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科研活动能力及在研究生阶段科研业绩;
3)数理基础及专业知识;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全面考核考生教育背景、学术思想、创新意识、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
5、录取
学院根据“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收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招收的博士生,提交档案材料、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与学校普通招考博士生同时进行。
四、公示、复议和监督
1、录取过程公示。学院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申请考核制”招生导师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方案以及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成绩等信息。拟定于12月14日前学院在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布复试时间。
2、录取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l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l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议制度。学院投诉电话:010-82338308,邮箱:qwndhr@***.cn,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已在网站公布各自的监督电话,受理考生投诉,及时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监督巡视和责任追究制度。监察处将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将联合组织到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各学院复试点应予以支持和配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在复试工作中如发生违规问题,要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五、其他
1、“申请考核制”报名成功后,报名费及所有申请材料不再退还。
2、招生采用择优录取原则。如果考生过了学院审核、综合考核,但因所报考导师招生名额原因(如今年无招生指标或者招生指标已经用完)无法录取,经导师同意后可选择更换导师(新更换导师仍有招生指标),但需要由新更换导师出具新的评价成绩并且成绩仍为通过。
3、该招生方案终解释权归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原标题:2019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