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人员 具有推免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对我校全日制相关专业提出申请并得到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复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1.专业笔试 考试时间:10月9日8:30―10:30; 考试地点:将于10月8日17:00前另行通知。 2.专业面试 考试时间:10月9日10:30―12:00; 考试地点:将于10月8日17:00前另行通知。 3.外语听力(非报考外语学院考生) 考试时间:10月9日14:00―14:30; 考试地点:综合楼南楼202教室。 4.外语口语(非报考外语学院考生) 考试时间:10月9日14:30―18:30: 考试地点:综合楼南楼202教室。 三、复试成绩和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其中: 1.专业笔试分数折合后为50分,占复试成绩的50%; 2.专业面试总分30分,占复试成绩的30%; 3.外语口语10分,占复试成绩的10%; 4.听力测试总分为10分,占复试成绩的10%; 5.外国语学院考生笔试分数折合后为70分,占复试成绩的70%;专业面试总分30分,占复试成绩的30%,无口语和听力测试。 推免生复试分为专业笔试、面试、英语口语和听力,总分10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专业面试成绩低于18分者不予录取(不含本数)。思想道德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1.招生办公室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终拟接收名单。 2.招生办公室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后有效。 3.拟接收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招生办公室发出拟录取通知,报省招办审核。 五、其他说明 1.本科期间作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事先征得原单位同意。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本科学习期间出现不能正常毕业、受到处分等不适宜继续推免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办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渤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16-3400137 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cn/page/depart/zsxx/yanjiusheng/ 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