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民族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完善复试规则,规范复试程序,充分体现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不断提高复试质量,结合北方民族大学及民族学博士点的实际情况,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采用笔试、面试等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三)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综合素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研究潜力等方面的考察。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实行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民族学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书记、院长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等。
(二)成立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具有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三)命题老师及负责老师需签订保密协议书。试题在启封前按机密级事项管理。选聘的考务人员及复试小组成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如有亲属报考今年博士研究生,请自动回避。
三、复试方式及要求
(一)专业课笔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的考核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涵盖民族学相关学科领域的基础知识与理论,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
请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用具,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生严禁将手机带入考场,开考前由监考老师统一收取考生的手机装入指定的信封袋,考试结束后再还给考生。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小时,不得提前交卷,超过开考时间15分钟后不能进入考场,笔试过程全程录像。
(二)面试程序
1.根据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的考试编号顺序进行面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休息室等待,不要擅自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三)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1.面试内容
①每位考生随机抽取1份试题,根据题目要求回答问题。
②导师根据情况进行补充提问。
③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①学术背景(硕士专业及参与课题研究情况)(20%)
②学术水平(发表论文及相关成果情况)(40%)
③培养前途(回答问题与研究能力)(40%)
3.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的分值
复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专业方向课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总分=复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二)面试时间:2019年5月26日下午14:30-17:00;面试地点:民族学学院会议室。
六、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监督投诉电话:2067810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权责明晰,逐级落实。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监督小组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选派专人到现场巡视或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考试工作办法及考试结果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考试过程及结果提出质疑,应在考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监督小组提出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监督小组上报学校。
(五)学院监督小组电话:0951-2066618,接访办公室:北方民族大学民族学学院110室。
七、考试纪律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及严肃性,如发现考生在复试中有违纪现象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北方民族大学民族学学院
2019年5月24日
原标题:2019年北方民族大学民族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