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生的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校研字?z20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该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学校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人名单如下: 组 长:高 峰
副组长:周双六 成 员:耿保友 胡益民 李茂国 刘金云 倪永红 王广凤 夏云生
谢美华杨高升张 武张小俊赵广超朱昌青
秘 书:袁青兵
纪检组长:汪俊武
主要职责:
1.按学校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3.组织实施本院命题、评卷、复试、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4.按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1. 复试时间:4月21日下午13:40
2. 复试地点:化材学院礼勤楼707会议室
3. 复试相关说明:请考生4月19日下午15:00至17:00到化材学院礼勤楼704办公室报到,并提交如下材料:
(1)政治审查表。
(2)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表,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会决议(须加盖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材料,并提供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和支撑材料(纸质及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于4月18日前发至邮箱y.qb@***。
三、复试程序
1. 考生用PPT自我介绍,重点汇报介绍自己的科研工作(时间8分钟),回答复试组专家的提问。
2. 由博士生招生复试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综合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复试组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给出考核结果并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4. 所有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5. 科研创新能力成绩:按《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创新能力成绩评分办法》计算。
四、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英语+业务课一)/2*40% +复试成绩*40% +科研创新能力成绩*20%。
(二)初试分数线
1.英语:由校招生委员会划定。
2.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不低于60分。
(三)拟录取
1.我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参考业务课二成绩)及科研创新能力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要经复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批。
2.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四)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学校招生质量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公平公正,保证质量;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考生泄露考试内容,不得暗示考生如何答题,不得提前泄露考生成绩的评定及评语情况。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取消其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上述办法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附件1: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创新能力成绩评分办法.xlsx
附件2: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成果统计表.xls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9.4.12
原标题: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