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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关于享受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通知

  2019年02月15日12:05  安徽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下情况可享受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年份计算以录取当年即2019年9月1日为准,下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注: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

 

     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于3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yzyzyz@mail.***.cn,届时我校将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并将结果在本网站公布。联系电话:0553-5910126。

 

 安徽师范大学研招办

2019年2月15日  


原标题: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关于享受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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